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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G7611线昭通( 川滇界)至西昌段工程SG5合同段的农民工,目前工程建设已经结束,但是项目部之前只支付了工资的95%,余下部分承诺于今年6月份付清,截止目前没人给我们正面回应,打电话给有关领导也是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推脱。给出的理由是”余下的工资作为质保金”。我们在该工地认认真真完成了各项生产任务,但是由于项目部以及四川国宏佳鑫劳务公司胡乱指挥 导致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项目部让我们退场,明确表示:100%结清各个款项,包括农民工工资。在打了无数次电话和跑了无数次后,在有关部门的领导过问下,于今年大年29 付了我们工资的95% ,余下的 5%工资于今年6月付清,当我们打电话问工资时 却答复我们”余下的工资当做质保金”。当时让我们退场的时候明确说过所以款项全部结清,拖了很久临近春节前一天才付了我们95%的工资,现在问他们余下的工资却说留作质保金,纵观全国 哪个工程敢把农民工工资留作质保金?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拖欠农民工工资还理直气壮!这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天下 ,不是极少数人肆意践踏国家法律法规的天下!!!在此借贵社区反应,希望有关部门领导能够看见,为我们农民工主持公道!!!(附中铁十局G7611线昭通( 川滇界)至西昌段工程SG5合同段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电话186****9755 ,173****0116,四川国宏佳鑫建设有限公司经办人电话139****8643,本人电话13699484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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