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帘杆砸伤的第59天(二) 被窗帘杆砸伤的第59天(二):三甲诊断为脑震荡,医院却故意不写诊断、强制出院
昨天发了第一篇,很多朋友关心小妹的情况,谢谢大家。今天说说我们在四川天府新区人民医院的遭遇。
小妹住院之后,我们第一时间就和主治医生说了完整的受伤经过:4月27日下午在教室被掉下来的窗帘杆砸中左边太阳穴,当场倒在地上昏迷了四分钟,醒过来之后连自己怎么被砸的都记不清了。我们本来以为医生会按脑震荡的规范来治疗,结果等到拿到病历才发现,整个入院记录和诊断里,只写了"头部外伤",一个字都没提脑震荡,连我们说的昏迷、逆行性遗忘这些症状,病历里也只字未提。 后来我们找主治医生沟通,全程录了音。医生私下和我们说的很实在:"脑震荡,可以写,但是我是小医生,我上面还有主任,主任不让写。" 就因为科室主任一句话,一个已经符合诊断标准的伤情,就这么从病历上消失了。
更让我们寒心的事还在后面。5月15日那天,未取得家属和小妹知情同意,住院部直接就在医院系统里给她下了出院医嘱,办了出院待结。那时候小妹还天天头疼,看东西都是晃的,连路都走不稳,医院就这么硬生生要把还在治疗的病人赶出去。 我们当时就找了医院交涉,警察和医务处的人都来了病房,警察了解情况之后和我们说,医院同意接着住院。医务处的人当时也说,会和住院部研究一下后续治疗的事。结果他们研究了半天,没研究怎么给小妹治病,反而说小妹住院是私人账户,和学校有经济纠纷,科室主任更是因为之前和家属有过几句争执,直接就说不给小妹继续治疗了——可实际上,5月15日当天我们才刚往住院账户里充了钱,账户里住院费充足,根本不存在欠费的情况,这些我们都有缴费记录和录音为证。 第二天小妹头疼得厉害,去找医生开止痛药,医生说你已经出院了,看病去门诊挂号。我们去住院部收费窗口问,窗口说,系统里小妹还是住院状态,之前开的出院医嘱是可以撤销的——这句话我们也录了音。一个病人,到底是住院还是出院,医院自己的系统都能给出两个说法。后来我们才发现,医院连出院时间都改了,系统里写的出院时间是5月15日早上8点,可那个时候小妹还在病床上躺着,我们根本就没办过任何出院手续。 住院的时候医生反复和我们说,小妹这个伤需要静养,不能受刺激,我们家属专门排了班,每天轮流去医院陪着,就想让她好好恢复。可学校的人几乎隔一天就来一次医院,有时候直接找医生私下沟通,有时候趁家属不在,直接跑到病房找还在生病的小妹谈事情。我们早就通过小妹发微信、家属打电话、当面沟通三种方式,和学校、医院都明确过,哥哥是小妹医疗事项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所有关于病情、赔偿、治疗的事情,都必须和代理人对接,可他们就这么全程绕开家属,私下和医生、和病人接触,我们至今也不知道他们到底和医生说了什么。
6月5日那天,医院医务处的几个工作人员跑到病房,当着小妹的面大声嚷嚷,言语刺激,声音大到整个病房的病友都出来看。搞得小妹就头疼欲裂,连颜色都分不清楚了,本来稍微稳定一点的病情,当场就加重了。 6月8日我们实在待不下去了,再待下去小妹的病只会越来越重。我们给医院交了书面的离院声明,明确写了:我们不是主动出院,是因为医院不按规范治疗、还刺激病人,我们才不得不离开,我们不会结这个冤枉账,也保留追究医院所有责任的权利。 这个时候医院才把完整的病历给我们。我们翻了一遍才发现,整个住院期间的所有知情同意书、医嘱签字,除了4月28日我们签的那页授权委托书是真的,剩下的好几处签字,小妹说她从来没见过,更没有签过字。我们要求医院拿出有签字的原始单据核对,医院一直拿不出来。我们去天府新区卫健局投诉,卫健局的工作人员和我们说:"你们觉得签字是假的,你们自己去做笔迹鉴定。"
从4月28日正式住院到6月8日离院,整整41天,一个被确诊脑震荡后综合征的19岁女孩,在三乙医院里,连一个明确的诊断都没拿到,还被赶了出来。
(明天更新:我们向卫健局、派出所、教育厅都提交了投诉,等了整整一个月,等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