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安区相关主管部门(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紫云台物业(蜀信物业)违规收取停车费、限制业主通行
事实理由:
开发商四川凸凹房地产公司至今无法提供地下车库不动产权证书。
依据建设部58号令《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适用“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前提是开发商足额缴纳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并办理独立地下空间土地证、规划许可。本案核心争议:开发商仅有地上土地手续,无独立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相关证明。
根据《民法典》物权相关规定,收益权依附合法所有权。开发商无产权、无地下空间土地使用权却委托蜀信物业广安分公司收取停车费、租售车位、限制业主车辆进车库,该行为缺乏法律依据,涉嫌违法收费、非法占有全体业主共有收益。
诉求:
1. 主管部门核查开发商地下车库不动产权、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地下空间使用权全套手续,如手续不全,责令立即停止收费。
2. 责令蜀信物业广安分公司停止收取地下车库停车费、不得限制业主车辆正常通行。
3. 核查历年违规收费款项,依法处置违规公共收益。
4. 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并向全体业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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