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存在笼统“强权、邪恶”,基层治理是依法为民 1.基层干部是依法履职主体,绝非所谓“强权” 村社干部、乡镇工作人员所有工作都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作为依据,低保、土地、民生核查、入户走访等全部是法定工作职责,目的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排查矛盾、落实惠民政策。把正常基层工作、公职人员片面标签化为“强权、邪恶”,是刻意对立群众与基层治理队伍,制造干群矛盾,认知完全偏激。 2.督察督办有规范流程,不是煽动群众随意举报 督察、督查工作有明确受理范围、核查标准、举证要求,举报不等于随意上访、胡乱反映。维权、反映诉求必须基于客观事实、携带真实证据,如实合理反映问题;如果仅凭主观猜测、不实揣测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本身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并非文中所说“大胆举报就万事大吉”。 二、“谁报复谁倒霉、怕事就会被拿捏”是极端煽动逻辑 1.我国有完整、合法的维权保护机制,反对极端对抗思维 法律明确规定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一旦查实公职人员存在打击报复行为,纪委、监察机关会依规依纪严肃追责,群众合法诉求渠道始终畅通:12345政务热线、纪委信访窗口、人大信访、司法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分层分级渠道全覆盖。但解决矛盾优先走调解、协商、逐级合理反映的温和法定途径,不是鼓吹“不畏强权硬刚、对抗式举报”。文章刻意放大对立、渲染恐惧,制造“基层都会欺压群众”的负面恐慌,刻意挑动群众抵触情绪。 2.“怕事就永远被踩在脚下”是片面极端误导 现实中绝大多数基层矛盾,都可以通过沟通协商化解。一味抱着对抗、敌视心态看待所有基层工作人员,拒绝沟通、遇事直接举报,反而会激化矛盾,不利于问题解决。基层工作人员日常要处理海量民生琐事,绝大多数人都在踏实服务群众,不能因个别个案,全盘否定整个基层群体,以偏概全。 三、理性维权≠随意举报,诬告要担责,合法举报有前提,客观事实+完整证据,逐级有序反映 如果捏造虚假事实、恶意抹黑基层干部、反复不实信访举报,属于诬告陷害,轻则批评教育、书面检讨,重则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帖子只鼓动群众“大胆举报”,完全不提举报的法律边界、不实举报的后果,是片面误导网民。 四、楼主的言论存在三大误导问题 1.制造干群对立:标签化基层公职人员为“强权邪恶”,抹黑基层治理队伍,放大群众不信任感; 2.极端煽动对抗:渲染“隐忍就会被欺负”的焦虑,鼓吹硬碰硬对抗思维,忽视协商调解的缓冲作用; 3.片面误导维权:只强调举报权利,隐瞒诬告、不实举报的法律风险,引导网民非理性维权。 我们要客观看待基层治理,绝大多数基层工作人员扎根一线服务群众,国家多层次监督、维权渠道充分保障百姓权益,遇到分歧理性沟通、依法逐级反映才是正确选择,切忌被片面极端言论带偏,激化不必要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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