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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同心共治 大美仁寿 | 仁寿县龙水河疏导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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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7-9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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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龙水河疏导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


龙水河疏导区各经营摊主:

龙水河疏导区经营业态现已经超出成立时之约定,而且乱搭乱建、乱堆乱码现象突出,严重影响市容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眉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疏导区成立时之约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龙水河疏导区市容秩序专项整治,将其收回另作他用。现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龙水河疏导区内的临时亭和临街区域搭建的彩钢棚、遮阳棚、帐篷、围挡、简易构筑物等各类侵占公共空间的设施以及占道堆码的货物、杂物等物品。

二:整治阶段 自行整改

按照成立之时约定,各经营摊主应当无条件撤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各经营摊主须自行自费拆除临时亭、搭建物和清理占道堆码物品,恢复场地原貌。拆除(清运)期间须做好安全防护,不得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和消防通道,不得损毁市政公共设施。

集中整治

自行整改限期届满后,我局将联合属地社区等部门全面核查。对未按期拆除或清理不到位的,依法启动强制拆除和代为清除,全程录音录像,当事人拒不到场不影响执行。

持续巩固

集中整治结束后,我局将开展常态化巡查,对再次私搭乱建、占道堆放的,一律责令立即拆除并从严处罚。

三:法律责任

当事人对处置有异议的,可到我局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以此拖延或拒绝履行拆除义务。对阻碍执法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请大家相互转告,主动履行义务,共同维护龙水河疏导区整洁、畅通、规范的市容秩序。

特此通告。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仁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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