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江县法院重婚案相关诉求的公开询问
通江县法院刘伯梅:
3月26日,贵院违规将重婚案女被告的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至今未恢复强制措施。现公开提出四点诉求,望公开回应:
1. 法院认定两被告重婚15年,男被告判一年八个月,女被告判一年三个月。请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中,重婚15年且认定犯罪情节轻的同类生效判例。
2. 审委会仅因女被告2016年离婚就轻判,请指出“重婚期间离婚”是法定从轻量刑情节的法律依据。
3. 女被告取保候审,为何不恢复其强制措施?
4. 打电话说谎、私生子有自杀倾向且无人监管的亲属及律师,影响了案件处理,为何不将他们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请提供:
1. 两次接访的完整监控;
2. 判后答疑及3月26日当天变更强制措施的证据;
并书面回复,以消除此案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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