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长宁H51平台地面建设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该项目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长宁H51平台地面建设工程 (2)项目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内容:新建长宁H51平台一座;改建长宁H23平台;新建长宁H51平台-长宁H23平台集气支线1条,长度共计0.5km,同沟敷设0.6km长采出水管线。 二、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83号 (3)联系方式:辛老师,028-8601812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名称:四川省立诚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联系人:陈工 编制单位联系方式:028-83522774 四、公众意见表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联系电话的方式。 (2)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填写第四条中的公众意见表,并将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QQ邮箱:948645892 为便于进一步了解公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公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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