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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完全不认可四川广安爱众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回复内容,核心异议如下:
1、贵司谎称施工前已征求土地承包人同意,与客观事实完全不符
本次农网提质工程埋设电杆、开挖拉线基坑施工全过程,从未以电话、上门、书面任何形式通知过各位耕地承包农户,更没有取得任一土地承包人的签字许可、书面同意文件。社区、村委会无权代替农户处置依法受《农村土地承包法》保护的个人承包土地经营权,仅向社区报备,不能等同于征得土地权利人许可,擅自进场占地施工本身就属于侵权行为。
2、刻意断章取义四川省电网建设相关法规,逃避法定补偿义务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的决定》条文完整含义为:架空线路走廊无需整体土地征收,但占用农户土地、损毁农作物造成权益损失,必须依法给予补偿。贵司只截取法条前半段,刻意删除损失补偿条款,以此拒绝支付永久占地费、青苗赔偿,属于歪曲地方立法,没有任何法律支撑。
3、权责颠倒,将企业侵权赔付义务转嫁受害农户
因电力施工永久占用耕地、损毁农田青苗,侵权责任主体本该主动上门实地丈量、逐户核算并足额发放各类补偿;可贵司非但不主动履职,反而要求受损村民自行前往社区登记报备讨要赔偿,刻意抬高老百姓维权门槛,严重不合理。同时贵司至今无法出示自然资源部门农用地占用备案、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占地施工手续欠缺。
4、现再次郑重要求贵司:立即主动对接全部受害农户,核算兑付永久占地补偿、青苗损毁赔偿金;补齐全部法定用地审批资料;对遭到破坏的耕地开展复垦,恢复耕种条件。
如若继续推诿扯皮、拒不履行法定责任,我们将向广安市自然资源局、12345 政务服务热线持续投诉,并通过民事诉讼追究贵司侵权责任,一切法律后果由贵司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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