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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于7月19日发布的《实名举报长虹涉税违法反被起诉,为何在绵阳高新区法院遭到合法限制?法官高旭审理程序存在诸多问题,请求多部门联合督办》帖子为什么只有被举报方高新区法院能看见,反而我本人在平台上看不到,只能在个人系统信息后台才能看见。你们平台这么设置的目的是什么?麻辣社区是我们大众反映真实问题的官方公众平台,为什么我的帖子上线几小时就被删?高新区法院未对司法限制举报人权利、为违法企业“封口”,违反《宪法》第四十一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三条、《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损害国家利益实质性关键问题作出答复!刻意回避损害国家利益争议焦点,不自身纠错,用格式官方语言敷衍,典型地玩弄文字游戏怱悠老百姓,是不作为的生动表现。法院回复明显的不尊重客观事实,贵院从未有任何人主动与我联系,更谈不上“多次”沟通。无独有偶,15年前长虹公司员工范德均因举报长虹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0亿元入狱10年,是高新区法院审判的,开庭审理时间是2011年9月15日;15年后我实名举报长虹国际广场上百家商户十余年未开具发票反被诉,税务局官方对长虹作出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同样是高新区法院、同样是9月15日开庭;长虹庭上自称无经济损失,高新区法院却判我赔偿长虹所谓的“经济损失”,强行调解并司法封口,限制我举报权:不得向相关部门进行不实举报,却无任何不实举报的证据;结果是:一个是10年入狱,一个是司法“封口”、“经济赔偿”、国家利益重大损失;同一个剧本、同一个城市、同一家企业、同一家法院、同一个时间、同一个操作、同一个遭遇,出奇的巧合令人费解!一个普通老百姓做了自已该做的事怎么就这么对待?不为个人利益,为了守护国家利益却遭遇如此不公,中国王法何在?希望能有一个有良知的领导出来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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