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事实
从1997年建设广邻高速至2018年城市建设征地拆迁,队长周承款利用职务之便贪污
1.广邻高速公路建设期间周承宽,村书记周明超伙同公职人员瞒着组员用外队人员四人(冯晓熙1982年男、何北容1963年女、朱朋1981年男、余竹兰1969年女),本队两人(书记,队长女儿各一名:周承芬1973年女、周琴1982年女)违法套取国家资金30000元,共同贪污,周琴重复领土地补偿费5400多元
2.周承款涉嫌利用原职务影响使自家房屋公示面积1166.82平方大于实际面积,2022年举报后县纪委监委和新队长周平到场量过周队家房屋,拒不公布复量面积。涉及阴阳合同数百平米
3.涉嫌贪污2014年建车站本队垃圾场六百个立方条石堡坎补偿款十几二十万
4.贪污组员仗量土地工时费10550元(已退)
5.涉嫌利用两三个晒坝套取国家资金两三万元
6.集体鱼塘十年租金18000元的利息和涉案资金利息
二、搁置督办程序
长期无处理结果,2025年7月至今本人向中央纪委监委申请督办三次,举报二三十次均无告知书,蒋凌是主要负责人,对案件事项没有实质进展,未对关键嫌疑人周承宽进行立案调查也未对多数资金追回
蒋凌及其掌控的邻水县纪委监委,表现出公然的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
· 闭环空转:中央转办线索,调查不触及核心证据,实质永久搁置
1 .压案不查,不立案,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
2 .不予执行违反《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关于线索督办与落实的相关规定
3.欺上瞒下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
4.违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二十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