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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亿元文旅项目招投标黑幕 惊呼! 惊呼! 惊呼!
1.1 事件完整时间回溯
2026年7月29日上午九十三十分,一个总投资过亿元的国有文旅项目——大华蓥山川渝文旅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华蓥山旅游区提质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开标。本次招标控制价为100895100元,吸引了60余家企业参与投标。
7月31日下午十六时五十八分,官方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被压缩至断断三日,至8月1日起至8月3日止,其中仅有8月3日一个工作日,这一时间窗口的安排加之公示对接电话迟迟不接 推三阻四,客观目的就是要不给潜在异议人的反应时间,起到堵死工程项目常规的异议、投诉之路!
公示显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联合: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98080128元,第二、第三名位置均为空白,仅列出综合得分略低的亿森建工联合体与中铁一局联合体,并公布此三家的详细得分情况。
1.2涉案主体关系图谱
本案涉及的核心主体共计四方。
招标人暨项目业主为广安市金亿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成员之一广安交通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业主单位同为广安交通文化旅游投资建设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绝对控股子公司,项目业主金亿公司为100%控股子公司,中标单位广安交投公司被绝对控股74.5149%。这一层关联关系,构成了本项目招投标乱象丛生的根本核心!
且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安旅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起名称中的“旅投”标识,感觉与业主及母公司同属一个体系,第三方制衡能力存疑。
1.3 核心矛盾提炼
本案的矛盾焦点可以概括为一句话——同一母公司控制下的两家子公司,一方充当招标人,一方成为联合体的成员即是投标人。这种“左手招标,右手投标”的格局,直接触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禁止性规定。
与此同时,大量投标企业的报价行为呈现出高度异常的一致性,超过四十家投标人的报价集中在9900万元以上区间,与最高限价相比下浮不足2%。这一数据分布形态,在统计学意义上几乎无法用自然竞争来解释,,从而也导致真正报出合理低价的投标人,反而因为报价评审规则被认定为“低于成本报价”而遭到否决。
公示信息中还记录了一处极为典型的违规证据,湖南兴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象山宝盛建设有限公司两家投标牵头单位竟与与中外建工程设计与顾问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这种教科书级别的串通投标行为虽然被评标委员会否决,但其暴露出的“同一势力控制多家投标人”的痕迹,反向印证了围标组织的存在。
在评标环节,招标人代表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即业主兄弟公司的技术评分明显偏高。三名招标人代表给出的平均技术分超过二十一分,而其他六名评标专家的平均分约为十八分,这一分差在百分制评分体系中看似微小,但在竞争激烈的评标现场,足以成为左右最终排名的关键砝码。纵向比较,公示出来的三家单位技术标得分情况,三名招标人代表打分也明显大比例照顾着业主的兄弟单位!
1.4不合理与道德争议点汇总
本案中暴露的违法违规信号层次分明,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逻辑闭环。
第一层为主体资格的“原罪”。国企平台公司内部,一方担任裁判,一方下场参赛,即哥哥当业主招标,弟弟当施工方投标,这种结构本身就让公众对招标的公平性产生根本性的质疑,这不仅是违规,还赫然将其评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这样的国有资产配置是否阳光透明。
第二层为报价分布的“人为痕迹”。三分之二的企业报价集中于一个极窄区间,被否决的几家报价反而是接近市场正常水平的企业。围标串标的典型特征已然显现——大量自己人报高价陪衬,为第一候选人的报价提供掩护,同时提前剔除真正的合理价格竞争者,确保高价中标。
第三层为违规操作的“低级失误”。两家投标人公用一家设计院被当场识破,虽被否决但反向印证了存在统一组织的事实。被评审委员会识破的只是犯了低级错误,还有多少隐形控制的投标人没有留下直接证据,这正是应当启动调查的理由。
第四层为评标过程的“倾向性”。招标人代表对兄弟单位投标人打分明显偏高,与前诉关联关系相互印证,使得评标的客观公正性荡然无存。
第五层为程序时效的“压缩操作”。三日公示期仅仅一个工作日,加之人为延迟推诿,实质目的就是压缩监督空间,规避合理异议。
1.5关注者的合理诉求与弱势地位
常规异议、投诉渠道已被压缩,甚至堵死,监督部门能都启动监察系统,彻查本次招投标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取消不具备投标资格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保障所有守法企业的公平竞争权。
在当前局面下,守法合规企业面对的是一个由地方国企平台、大型央企和潜在的利益网络构成的强大对手。通过常规渠道异议和投诉,道路几乎已经被堵死,极易在漫长的流程中被消耗、被搁置。故在此借助媒体的公权力监督,可能是弱势方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与行业正义的合理选择。
综上无论本项目最终能否以公平公正的姿态示人,以下小问想与国人共论之:
1、本项目资金是国有资本而并非本项目业主自有资金,这一系列乱象及招投标环节的违规违法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即是全体纳税人的利益。问题出在了那里?!!!
A、行业乱象黑心商人利欲熏心围标串标谋取高额利益?!!!
B、还是社会各界深恶痛绝的潜规则,关系户中标这个工程建设领域长期存在的顽疾?!!!
C、还是亿元项目本就是“自家后花园”,国企平台公司利用市场支配地位为关联方量身定做中标结果,这是体制出了问题还是权力骄傲延到与利益的输送环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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