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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群众呼声] 人行道设障引冲突,老旧小区停车难何解?宜宾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被指"只顾管理不问民生"[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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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4 2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人行道设障引冲突,老旧小区停车难何解?宜宾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被指"只顾管理不问民生"

8月4日上午10时许,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戎州桥至南门桥38号路段处,一场原计划推进的"人行道阻车路障施工"被迫中断。现场聚集的十几名周边居民和商户与前来施工的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发生激烈争执,现场施工人员被群众阻拦,随后群众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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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现场多位居民同步拨打了宜宾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随后,投诉人收到了【宜宾市网络理政中心】的短信回执,内容为:"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您的来电编号为:20260804001146;请在5个工作日后登录宜宾12345官方网站查询信件的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来电!"这意味着,群众的诉求已正式进入行政监督程序,但执法局能否在5个工作日内给出令人信服的答复,尚待观察。
涉事路段位于长江大道38号附近一段约50米长的人行道入口两侧。根据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宜宾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于2026年7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叙州区长江南路人行道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该区域被纳入"长江南路全线两侧重点路段"阻车设施布设范围,要求"严禁各类车辆违规占用人行道通行、停放,切实保障人行道专属通行功能"。
然而,这一纸通告在周边群众看来,却是一份"闭门造车"的行政命令。
"四五十户人家的停车需求,谁来管?
"现场一位情绪激动的居民向独立调查者展示手机里保存的2020年宜宾创文期间的照片,彼时,南岸街道为规范停车行为,曾在此处人行道上统一划线规划了多个停车位。"当时我们配合创文,连环卫工人工作站占掉几个车位都没有怨言。现在倒好,工作站还在,划线车位还在,你们突然就要把路堵死?"该居民质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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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这一带是传统老旧小区,居住着四五十户人家,家家户户都有刚性停车需求。虽然该段人行道仅能停放五六辆车,但对于车位配比严重不足的老旧小区而言,这已是弥足珍贵的"救命位"。群众普遍反映,通告发布前从未有任何部门上门征求过居民意见,也未见任何替代停车方案出台。
"选择性执法"遭灵魂拷问:为何偏偏堵死这50米?
更让群众难以接受的是执法的"选择性"。多位商户指出,通告中提及的"宜六中至南门大桥等区域"范围广大,但执法局偏偏选择在这不足50米的路段设置固定路障,而其他路段的人行道却设置为道闸收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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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群众告诉独立调查者:"我们公司就在前面50米的地方,每日有上百次车辆进出,面前的长江大道建成下穿隧道后,从沿江路上来的车要想进入公司这里,需要从对面绕行十分钟,路程近一公里,关键戎州桥那里就是一个严重的堵点。如果在眼科医院这里左转,只需要十几秒,车行30米就能进小区和公司停车场。"该群众表示,设置路障后,不仅彻底堵死了这处快捷通道,还迫使所有车辆涌向本就拥堵的戎州桥方向,人为制造了更多交通压力。
"是嫌这几个车位停车公司投入大产出小,还是逼我们以后只能去收费停车场?"现场一位商铺经营者直言不讳。群众质疑,同样是长江南路人行道,为何有的路段可以设闸收费、柔性管理,而唯独这50米要"一刀切"封死?这种差异化处理,难免让人怀疑背后是否存在经济利益考量。
法律依据充分,但程序正义何在?
从法律层面看,执法局的行为确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亦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然而,法律的刚性执行不能脱离现实的柔性考量。《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同样明确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执法局在未解决周边停车泊位不足这一根本问题之前,先行切断群众仅有的停车空间,其程序正当性存疑。
出警民警现场表态:不应破坏群众生活需求
冲突发生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在了解现场情况后,出警民警也指出,当前停车矛盾突出,群众的日常生活需求不应被破坏,建议执法局与片区群众坐下来沟通协商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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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警方协调下,执法局工作人员最终表示,请今天发生争执的群众另择时间前往办公室座谈沟通。
谁来倾听群众声音:
"群众的需要就是我们的任务,百姓的困难就是我们的工作"——这句承诺不应只挂在墙上。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此次行动,从法律文本上看无可指摘,但从治理逻辑上看却漏洞百出。
"严禁占用人行道"是管理目标,"解决群众停车难"是民生底线——当两者发生冲突时,管理者理应优先寻找兼顾之策,而非以"民生工程"之名行"简单粗暴"之实。
2020年创文期间划设的停车位,是政府部门对群众的承诺;2026年的一纸通告,却要单方面撕毁这份承诺。如果说当年划线是"疏",如今设障就是"堵"——只堵不疏,水岂能不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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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况,同样是长江南路人行道,为何有的路段设闸收费、有的路段直接封死?这种"看人下菜碟"的选择性执法,损害的不仅是群众利益,更是政府公信力。
值得留意的是,本次事件中群众不仅通过110报警,还通过12345平台留下了正式的投诉记录(编号20260804001146)。这为后续监督提供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和行政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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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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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8-10 1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于2026年8月4日通过麻辣社区平台反映“长江大道中段38号人行道安装阻车设施”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现将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核查,长江大道38号涉事人行道总长约24.7米、宽7.8米。长期以来,该路段机动车违规占道停放问题屡禁不止,行人通行环境狭窄,存在较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为彻底整治人行道车辆乱停乱象,切实保障行人通行安全,2026年6月,我局联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交管二大队及属地社区开展现场踏勘会商,明确通过增设阻车设施对该路段人行道秩序开展专项整治。2026年7月10日,我局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叙州区长江南路人行道停车秩序管理的通告》,并在施工地点显著位置张贴,明确了整治范围、施工时间及管控措施。自公告发布至正式施工期间,我局及交警部门未收到周边群众、商户的任何异议或问题反映。公示期满后,我局按程序组织施工,目前阻车设施已安装完毕,该区域同步设置为非机动车停放点,以方便市民出行。
       此次整治主要是为了保障行人安全、恢复人行道正常功能,维护大多数市民的出行权益。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该路段巡查管控,巩固整治成效;同时进一步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叙州区市政园林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若有其他疑问,可致电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园林中心(0831-8759845)。

                                                                                                                      宜宾市叙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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