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通过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反映“广元剑阁、朝天、苍溪等周边区县已投放共享单车,建议我县引进投放、方便群众短途出行”的留言我单位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2017年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出台《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后,我县高度重视优化交通出行结构,构建绿色、低碳的出行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的需要。2019年我县启动县城引入共享单车事宜,后由于部分群众以存在安全风险为由提出反对意见,并持续向县委、县政府集体反映相关情况,事情被迫中断。2021年,我县再次启动县城共享单车引入前期工作。为稳妥推进,我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引入共享单车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但旺苍县县城区大部分是老县城,人行道狭窄,车行道除马家渡兴旺大道外,其余车行道均无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共享单车同机动车混行安全风险极高,极大地增加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可能引发较大社会稳定风险,综合研判引入共享单车风险等级为中风险。按照《广元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我县决定暂缓实施该决策。 您提出的建议十分中肯,但目前条件仍不成熟,暂无法落实您的建议。待城区路网改造提升后,相关部门将再次联合研判,在安全稳定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进企业投放共享单车,逐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绿色出行需求。 感谢您对旺苍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 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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