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份《吕梁市离石区国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招聘司乘服务人员的公告》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公告称面向社会招聘4名司勤人员,为吕梁市离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供驾驶服务。报考条件第一条就是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然而,在招聘公告中,报名所需资料的第4条,竟然白纸黑字地写着:户籍所在地信访局开具的“无信访记录”。
人人皆知,中国从来没有禁止信访人员参加招聘的法规。吕梁市离石区国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吕梁市离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是事业单位,他们号称报考条件第一条就是守法,但招聘公告本身却违法了。而且,全国信访系统从未有过“无信访记录证明”的开具职能,这纸证明本身就不存在的,这事未免太离谱吧?
其实,这一荒唐在吕梁市离石区并非一例。2022年12月6日,吕梁市离石区国华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在“离石融媒”发布的《离石区医疗集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同样要求了应聘者提供由当地信访局开具的“无信访记录证明”。
2024年3月15日,吕梁市离石区国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在离石区政府官网发布的《公开招聘离石区消防协管员公告》,继续要求应聘人出具“无信访记录证明”。
2025年9月5日,离石区城乡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招聘城市环境保洁员、垃圾车司机时,也要求面试时需携带“无信访记录证明”。
信访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或投诉请求的渠道,所以正常的信访行为不应成为求职的“污点”或门槛。但这些公开招聘违法设限、隐性拒聘,已经剥夺、侵犯了普通人公平就业的权利。
治理的智慧,从来不是堵住百姓的嘴、锁住民众的诉求,而是包容合理发声、整治违规乱象。而信访本应是社会矛盾的“减压阀”,将“有信访记录”等同于“有问题”,这不但是践踏了公民合法权益,更是开历史的倒车!
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取决于它如何对待自己的“少数派”和“异见者”。同样,一个地方的治理水平,也体现在它如何对待有过“信访”经历的群众。将“无信访”列为招聘条件,实质上传递出的潜台词是:我们只需要“顺从的人”。这不符合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要求。
其实,真正需要防范的,从来不是敢于依规维权的普通人。而是这些将正常信访污名化,违反信访制度设立的初衷,不愿倾听民声,任意践踏公民合法权益,以民为敌的胡作非为。
由于在舆论的压力下,2026年8月7日,离石区国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发布了致歉和整改声明:我公司在相关招聘公告中确有要求报名人员提供“无信访记录证明”的表述缺乏依据,设置不当,不应将公民依法信访情况作为招聘限制条件。对此,我公司诚恳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向受影响的求职者和社会公众表示歉意。
要求求职者到信访局开“无信访记录证明”,实在离谱了,况且,吕梁市离石区国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这不是第一次了——全国还有多少离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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