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新规预期将 40亩中学缩减,剩余面积约 20亩不足以办完整中学,涉嫌违法且不合理!!
"我们闯大城市失败了"
我是一个北上深都工作的小镇青年,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事业有所积累,最终选择城市选择了成都。可如今老婆的一句话,让我几乎崩溃 "我们闯大城市失败了"。
我们原本计划得很清楚:在成都工作、买房、装修、结婚、生孩子,然后在天府新区安安稳稳地生活下去。上班、还贷、生活、教育子女,把一个普通家庭能交付的青春、积蓄和未来,都交给了这座城市。
可逼仄的出租屋里盼了 4 年,终于快要住进自己的房子,准备生孩子时,却被告知:教育用地被砍了!!
"手头紧,割点学校地卖,孩子挤一挤也够用"
买完房子几年学校都没动工,我老婆说她预感一直不好。我拍着胸脯,“我分析过了,天府新区商务区的学区已经很紧了。而且这个地块才40亩,已经很小了,不可能再砍了”。
我实在不理解,如此荒唐的规划是如何提出来的呢?
1. 我搜遍全中国案例,也没搜到过20亩能做中学。
2. 我看遍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里的每一条,核算过各种场景,也想不出来砍剩20亩的做中学的可行性。
3. 教育局给到的口头狡辩是要通过连廊让中学生引导到小学区域操场
4. 但法律《中小学设计规范》也不允许啊?是新区有特权不用遵守国家法律吗?
"人才是第一资源"
天府 CBD 中交国际大厦对面最醒目的地方写着:“人才是第一资源。”
我第一次看见这句话时,心里有些不舒服。为什么要把“人”称为“资源”?资源是土地,是煤矿,是石油,是可以被开采、被消耗、最后被用完的东西。
直到今天,我忽然悟了。但我真的不希望是这样。
所以我恳求,请不要再继续如此不合理的规划了,我们和天府新区不是对立的关系,我们希望在这里生活,在这里创业,一起把新区发展、产业越做越好。请不要把我们当成一次性资源。
我们保证!我们能为新区创造更大的价值。
## 附录:此次调规法律争议明细:
1.【规划定性矛盾】“首次法定化” 与《城乡规划法》土地出让规划依据要求矛盾;存在原有规划则属于控规修改,应履行第 48 条法定程序
2.【信赖利益问题】业主依据公示规划购房,配套重大变更,违反《行政许可法》信赖保护原则、《民法典》诚信原则
3.【用地规范冲突】中学地块退让后有效办学空间不足,不符合 GB50099-2011、GB55029-2022 强制标准
4.【校园独立占地】依据 GB55029-2022,中小学须独立占地,不得以跨地块连廊拼凑办学指标
5.【图纸效力争议】盖章规划图完整对外公示,无依据支持割裂图纸、分区认定效力
6.【方案合理性存疑】片区学位紧张,缩减教育用地加剧供需缺口;交通、环境风险未开展专项评估,不符合《城乡规划法》第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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