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砚耕小传
整理:古代美
何砚耕(1927—1969),又名何象舟、何通海,云南省盐津县人。出生富户,其父曾任国民党团总、乡长、县参议员等职。
何 1945 年毕业于云南省立高中,1949 年 5 月后分别在云南大学先修班、重庆重华大学、四川大学读书。在昆明上中学时,受国民党特务杀害李公朴、闻一多事件的教育,逐步认识到国民党统治的腐朽而拥护革命。
1948年入川大,与共产党人接触,阅读进步书刊,参加革命活动,6 月被接收参加中共外围组织“民协”。1949 年 4 月国民党大肆逮捕共产党人,中共党组织撤出川大,何被派送到荣县一带开展工作,5 月被派到大邑县三岔乡搞农运,7月经李安澜、裴瑛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1949 年 8 月何砚耕调到邛崃石坡乡,住王用材家,以王的雇工和“兄弟伙”身份为掩护,接替中共党员周戈西开展农运、统战工作,发展壮大党的组织,联络基本群众,组织人民武装,同国民党政权作斗争。石坡地区原有中共党员 3 人,很快发展到 10 余人。后党小组扩建支部,何任支部书记。同时,还组织中共外围组织新民主主义实践社,发展社员 20 余人,活动范围扩展到大兴、中兴、安顺、三坝等乡以及大邑县䢺江、双河等地。
1949 年 11 月何奉命组建“川康边人民游击纵队崃山支队”,下辖 3 个区队 12 个大队 27个中队,共 1500 余人枪,何任政治指导员,王用材任司令员。这支队伍先后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阻击国民党胡宗南部的 21 军于石坡地区,作战七、八次。
1950年1月邛崃土匪暴乱围攻县城,何随崃山支队奉命进城配合解放军守城作战七天七夜。县城解围后,崃山支队改编为县警卫营,王用材任副营长,何任副教导员.期间,何还率部分游击队员作向导,配合解放军深入大同、西禅(今茶园乡)等山区剿灭残敌。
1950 年 4 月调任第六区区长,不久又调任第七区区长。
1952 年何砚耕调邛崃县立师范学校,任校长。
“反右”后期,于 1959 年 7 月被定为“阶级异己分子”,受到开除党籍、撤销职务和降级处分,下放劳动。“文化大革命”中再次受到冲击,带病远走北京。1969 年 6 月 9 日病逝于北京医院,终年 42 岁。
1979 年3 月中共邛崃县委组织部对何的问题进行复查,在《关于何砚耕问题的复查报告》中明确指出:“何砚耕同志的问题,不属于敌我矛盾性质。原定阶级异己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是不恰当的。”温江地委批复该报告,决定撤销原处分决定,为其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党籍,恢复原工资级别。后中共邛崃县委在邛崃师范学校召开师生大会,公开为何砚耕恢复名誉。
——摘自《邛崃市志》(1986-2005)第746-747页,纠正了明显的错误。如周弋西→周戈西,撤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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