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共南充市委张冬云书记: 我2024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1日两年时间内26次通过邮政快件,向南充市检察院、南充市委政法委、南充市纪委、南充市人大、南充市信访局、南充市委实名控告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唐蔚,反映其在本人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包庇违法、回避申诉理由、虛构申诉理由、歪曲案件事实、答非所问、以 “政治效果” 凌驾法律、对符合抗诉条件的控告人刑事申诉不依法提出抗诉、不依法纠错等多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至今日,我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就在夲人26次实名控告石沉大海的背景下,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6 年 7 月 31 日发布干部任前公示:唐蔚,现任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8 月 1 日至 8 月 7 日。 一边是本人持续两年多、累计 26 次的实名控告,直指唐蔚在本人申诉复查中存在多项违纪违法问题;另一边,被26次实名控告的唐蔚,却进入副厅级领导干部拟提拔公示名单。强烈的现实反差,难免引发本人疑问:本人递交的实名控告线索是否开展全面核查?干部提拔任用环节的审查,有没有充分重视、核实本人控告所反映的问题?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实名检举控告应当依规依纪依法受理处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干部考察必须严守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司法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检察机关领导干部手握刑事申诉复查、法律监督的公权力,如果实名控告反映的办案违法疑点没有核查见底,就推进干部提拔任用,既会重创案件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期待,也会消解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严肃性与公信力。 本人26 次实名控告,是对司法公正的朴素期待,期待您正视本人实名控告反映的全部事实,对本人实名控告的唐蔚的问题开展全面核查;在有关问题核查清楚之前,审慎对待此次干部任用;做到有错必纠,有案必查,维护司法公信力,维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肃性,回应本人合理诉求。 唐 华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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