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南湖街道办事处: 本人是嘉陵区嘉南路四段69号时代天骄一区的业主。本人于2026年6月27日曾在麻辣社区发帖投诉小区内长期存在的侵占公共空间、私搭乱建、乱堆乱放、僵尸车泛滥等违规问题。南湖街道办事处于7月1日回复称已约谈物业公司并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物业清理杂物、疏通消防通道、规范停车秩序、修复绿化,并将僵尸车、私搭构筑物等问题报送城管执法局核查处置。 然而,截至今日(8月28日),上述问题依旧存在,无任何实质性改善。 现将情况再次反映如下:
一、南湖街道办7月1日回复承诺后现在的情况 1、停车区、公共区域长期堆放纸箱、旧木板、废旧家具等杂物 2、消防通道仍然被车辆停放堵塞,安全隐患依旧 3、僵尸车辆仍霸占绿化带、人行道,未见任何清理 4、草坪被碾压破坏,仍然未见修复 5、个别业主私自圈地、违规搭建储物构筑物依旧存在 二、当前现场乱象(与两个月前无异) 大量僵尸车辆长期霸占公共场地:小区绿化带、人行道路、空地上仍停放多台长期闲置的三轮车、老旧面包车、货运机动车,车辆常年不挪动、积满灰尘,挤占正常停车资源,碾压毁坏小区草坪。 业主私自圈地、违规搭建储物构筑物:多名住户仍擅自占用单元楼下公共空地,私自打造木质储物柜、搭建铁皮围挡,将公共区域围建成私人储物间。 各类杂物露天堆积,消防通道被挤占:楼下空地、树丛之间长期堆放纸箱、旧木板、废旧家具等杂物,堵塞人行小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可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物业公司长期不作为 该小区物业公司长期以来未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责任。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企业应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区域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权也有责劝阻、制止业主违规行为。然而物业公司对上述乱象长期放任不管。 四、请求处理事项 恳请南湖街道办事处公开7月1日整改通知的具体内容、物业公司报送的问题点位清单,以及截至目前的整改进展,回应为何两个月过去仍未见任何实质性动作。 恳请嘉陵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立即派员前往时代天骄一区实地核查,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辆依法清理、拖移,对私自搭建的铁皮围栏、储物柜等违章构筑物依法拆除,恢复公共场地原貌。 责令物业公司立即组织清理绿化带、空地内所有堆积的废旧杂物,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恢复小区整洁面貌。建议依据《消防法》对其实施处罚。
五、补充说明 本人已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均未得到有效解决。此前南湖街道办在处理该小区绿化被破坏问题时,也曾表示已将违规行为上报至城管执法部门。此次从6月27日首次投诉至今已过去整整两个月,期间仅收到一份书面回复,未见任何执法人员到场,未见任何实质性整改。恳请相关部门重视群众诉求,尽快依法处置,还全体业主一个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
感谢各位领导的关注和处理!祝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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