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237|评论: 0

[四川群众呼声] 阆中东湖锦城案调查:一张结构板,何以掀起六年政企拉锯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9-4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55万罚单砸向"合规楼盘",民企怒把城管局告上法庭
阆中东湖锦城案调查:一张结构板,何以掀起六年政企拉锯战?

     引题:"公生明,偏生暗。"——《荀子·不苟》。千年古城阆中,张飞镇守七年留下的"秉公断案"古训,在今天这桩民企诉政案前,正被重新拷问。
    圣美置业六载合规筑楼,城管局两度巨单追责;民企破釜沉舟对簿公堂,公道在嘉陵江畔待审判。
image.png
案发:一座验收合格的楼盘,为何被追罚255万?

   闻名中外的千年古城里,一场旷日持久的政企拉锯战,正在司法实践中缓缓展开。
   当事一方,是阆中圣美置业有限公司,民营企业,开发了位于阆中的"东湖锦城"住宅项目。
   当事另一方,是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即市民俗称的"城管局")。
   冲突的焦点,是一笔255.5827万元的巨额罚没。
   根据企百科收录的行政处罚信息,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曾先后两次对圣美置业作出处罚:
   2024年9月20日,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以"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为由,没收违法收入285.245347万元
   2025年12月25日,再次以相同违法事实,作出没收实物等同价值255.5827万元的处罚决定。
   两次处罚指向的,是东湖锦城项目中合计约15174.09平方米的"违规增建面积"。
   圣美置业的立场很明确:项目从规划许可、施工图审查、五方会审、竣工验收到业主接房,全流程合规,相关职能部门均已盖章确认;所谓"违规增建"的结构板,是设计院出于抗震和结构安全考量,依据结构施工图添加的构件,不计入容积率,不改变建筑外观,与违章扩建有本质区别
    更关键的是,2025年西充县人民法院曾作出行政判决,撤销了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第一份处罚决定,要求其重新调查。然而重作后的处罚,罚没金额依然高达255万余元。
企业走投无路,一纸诉状将城管局告上法庭。​ 这在"穷莫惹富,富莫惹官"的传统语境下,堪称石破天惊。
2.png
政企纠缠:规矩与权力的较量,谁站法理一侧?

   要厘清这桩争议,必须把"政"与"企"的纠缠拆开看。
   执法局的逻辑链
   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核心依据,来自阆中市住建局2024年6月26日出具的一份"确认函",其中关键一句是:"建筑施工图和结构施工图应当一致,不一致的时候,一般以建筑施工图为准"。
    据此,执法局认定:结构板上"多出来"的面积,属于未按规划许可建设,应予以没收。
   圣美置业的抗辩链
   企业方的反驳集中在三点:
   第一,技术规则无上位法支撑。​ 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所有国标规范中,没有任何一条规定"建筑图与结构图不一致时建筑图说了算"。行业通行做法是:外观、布局听建筑图,承重、抗震听结构图;涉及结构安全的构件,优先级远高于外观。住建局的"确认函"属于自行创设技术判断规则。
   第二,用新规定回溯旧工程,违背"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住建局所引的备案新规,2022年9月1日才施行,而东湖锦城2022年1月即已竣工验收,回头拿新规矩评价已完成的项目,法理不通。
   第三,"确认函"不是司法鉴定。​ 它本质是内部工作函,却被当作行政处罚的关键定案依据,且有越权对个案事实作倾向性定性之嫌;图纸矛盾依法应由原设计单位出具答疑变更并经图审复核,而非由行政部门一锤定音。
谁对?谁违法?
   从现行法律框架看,几个关键点值得掰开:
   关于"违法收入"的认定——《城乡规划法》第64条规定的"没收违法收入",指向的是违法建设产生的销售溢价、租金等实际获利,而非工程成本。圣美置业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官方测绘报告、销售台账均可证明,企业从未将结构板面积计入房价,未多收业主一分钱,无违法收入可言。执法局以"结构板工程成本"评估作价255万余元没收,属于法律适用错误。
   关于追溯时效——《行政处罚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为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连续或继续状态除外)。结构板浇筑于  2022年1月竣工验收时即已终结,属一次性施工行为。时隔三年后被追责,是否符合"继续状态"的法律定义,存在巨大争议。
   关于信赖利益保护。规划部门当初现场核验、颁发《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企业有充分理由信赖行政行为的确定性。事后翻旧账的"秋后算账"模式,对营商环境的杀伤力不容小觑。
    核心矛盾:当行政部门的内部函件与行业技术规范冲突时,企业该信哪一个?当规划部门盖章验收后,执法部门能否单方面推翻同事先的行政确认?这两个问题,正是本案最刺痛民企神经的痛点。
5.png
专家点评:三大法律红线,本案触碰了哪几条?

    针对东湖锦城案,多位行政法学者和执业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指出,本案至少触及三条法律红线:
   红线一:行政处罚的证据规则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本案中,企业主张有几项证据存在硬伤:
   核心证据的取得程序:决定255万罚没金额的测绘和评估,由执法机关单方指定机构作出,企业未参与机构选择、未参与现场核验;关键材料在听证会前一天才送达,企业无暇申请重新鉴定,听证权形同虚设
    询问笔录的形式瑕疵:多份关键笔录被询问人未签字、未捺印,且无拒签说明、无见证人到场,不符合行政执法询问的法定程序要求。
   "倒签"嫌疑:部分调查笔录的时间节点与客观事实不符(如询问对象尚未到任岗位却对前期验收情况作细致描述),存在事后补记、日期倒填的高度可疑性。
    律师指出:"重大瑕疵的言词证据,依法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法院若认定核心证据无效,处罚决定便失去根基。"
   红线二:法不溯及既往与信赖利益保护
   宪法和立法法确立的"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法治的基石。用2022年9月才施行的备案新规,评价2022年1月已竣工的工程,在法律方法上站不住脚。
   同时,《行政许可法》确立的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要求:公民、法人因信赖行政机关的批准、验收等行政行为而作出的安排,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被轻易否定。
   "规划部门发了《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相当于政府盖了章说'没问题'。几年后另一部门来说'有问题',企业信谁?"专家指出,这种"左手发证、右手罚款"的模式,是对政府公信力的自我消解。
    红线三:行政处罚"过罚相当"
  《行政处罚法》第5条明确要求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本案中:
   结构板不计入容积率、不改变建筑外观、不侵占公共空间;
   企业未从中获取任何额外销售收入
   业主入住后自行封窗隔墙的行为,与企业主体建设行为的法律关系,需要进一步厘清。
   在此情形下,直接以"工程成本"为基数没收255万余元,是否符合"过罚相当"原则,法院需审慎审查
   专家共识:最高检2026年5月发布的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明确,对于"并无行政违法事实"的企业,行政机关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应予纠正,某地住建局据此撤销了对某建筑公司合计168万元的罚款决定。这一精神,对本案具有重要参照价值。
6.png
民企呐喊:敢把官告,背后存在多少无奈和心酸?

    在东湖锦城案之前,阆中并非没有"民企含冤"的先例。
   2024年,阆中市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预售资金监管腐败案:时任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主任王某,违规通过"以借代拨"方式,先后6次将某楼盘近8000万元预售监管资金转到开发商一般账户,导致楼盘烂尾、近300户业主权益受损。王某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楼盘的烂尾创伤至今未愈。
   更早的2016年,阆中宏云·江山国际小区因大门装饰构架施工无合法有效施工图设计文件,发生高支模坍塌,造成6死4伤的惨剧。住建部责令施工单位停业整顿90日。
    这两起事件,一者警示"监管缺位"之祸,一者揭示"结构安全图纸"之重。​ 而东湖锦城案恰恰卡在这两个命题之间——执法局试图用"未按规划许可"追责,但被追责的"结构板",恰恰是当年宏云事故的反面教材:它是为了安全而存在的
    圣美置业负责人胥某直言:"一般企业遇到职能部门翻旧账,要么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要么托关系说情,要么吃哑巴亏认罚。我们偏不。嘉陵江水千年流淌,靠的就是循道而行;张飞在阆中镇守七年,靠的就是秉公断案。我们把官告了,不是为了赌气,是为了要一个法理上的说法。"
    企业迫切需要的,是三个答案:

  • 技术之争的权威裁决:建筑图与结构图不一致时,究竟谁说了算?请国家级勘察设计大师、建筑法权威出具专家意见,而非由地方住建局一函定音。
  • 程序正义的司法审查:本案核心证据是否存在瑕疵?听证权是否被实质保障?法院需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作全面审查。
  • 营商环境的明确预期:验收合格的楼盘,几年后是否仍可能被追溯处罚?民营企业在地方究竟能不能有稳定的政策预期?     
7.png
事件余音:嘉陵江上问公道,古城楼下盼清明

    山东临沂"蛤蟆汤"事件中,饭店因发布菜品视频被拟罚45万元,最终联合调查组认定"处罚证据不足、执法程序不当",撤销处罚并对5名工作人员停职处理。这一事件释放的信号很清楚:高额处罚必须有铁证,程序违法必被纠偏
    东湖锦城案尚未终审,但本案的意义已远超255万元本身。
   它拷问的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当下,行政部门能否对自己作出的行政确认"出尔反尔"?技术争议能否由权力而非专业说了算?民企的信赖利益,是否在"执法从严"的旗号下被任意践踏?
    张飞故里的公道,不应只停留在三国故事里。保宁醋的醇厚,靠的是循古法、不走捷径。嘉陵江的清澈,靠的是循河道、不恣意横流。
法治营商环境的最高境界,是让守规矩的企业睡得踏实,让执法者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二审在即。圣美置业和阆中城管局的对簿公堂,注定将成为川东北地区"民企维权"的标志性事件。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它都将倒逼:
    行政机关慎用"巨额罚单"这一利器,做到证据扎实、程序正当、适用法律精确
    技术争议回归技术轨道,请权威专家而非行政函件说了算;
    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得到尊重,让"验收合格"四个字重新成为企业安心经营的底气。
   本案启示:民企敢把"官"告上法庭,不是社会的悲哀,而是法治的进步。它标志着市场主体权利意识的觉醒,也标志着"官本位"执法的黄昏。我们期待二审法院以事实为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嘉陵江畔给出一个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公道。
嘉陵千载流清正,古城方寸守初心。执法者当自省:权力有边界,程序有刚性,公心有分量。这,才是张飞故里千年不绝的法治薪火。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