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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新希望贸易有限公司员工,今年7月被非法解聘,后提请劳动仲裁。刚接到受理立案通知后没过两天,我就接到新津公安局电话,告知新希望公司报案,告我卷入诈骗刑事案,让我过去接受询问。我很震惊,竟然跟诈骗和刑案扯上关系,在公安人员通话中我了解到新希望公司报案理由是约3年前的与一家业务往来公司的经济纠纷,因对方欠款进行了法律诉讼,新希望胜诉。不知道与诈骗有什么相关,为何又拿这个作刑事报案。公司注册地是新津,但长驻地和办公地是锦江区金石路,如果真有什么之前的业务事情需要我配合调查,正常也是报到锦江区。新津是新希望公司发家地、根据地,他们舍近求远报到新津,意图挺明显了,我不能往好的方面想。作为个人,我无法和背景实力强大的公司对抗,更何况是手段这么卑劣的公司。我清楚意识到公司是以性质严重的刑事案来威胁干预我正在进行的民事诉讼案,是对我正当使用法律武器的无耻干预和对我个人的打击报复。之前从没想到四川新希望作为一个上市公司,会对员工的合理维权诉求使用这么卑劣的手段。我现在不知所措,新津公安局我不敢去,不知道去了会发生什么,也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反映,我的安全怎么保障,我的维权还能不能正常进行……我不知道怎么办,希望看到的人民群众帮我出主意,希望相关部门听到我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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