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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可提15万元、缴纳物业费可提3600元,成都住房公积金新政来了!征求意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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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9-7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9月7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贯彻落实新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满足缴存人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成都公积金中心提出拟支持装修和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为推动政策尽快落地实施,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9月7日至9月13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装修提取

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选择本市名下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新购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不超5年,既有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满15年。每套房屋提取金额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5 万元。

二、物业费提取

缴存人及其配偶可就本市名下一套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 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套房屋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 3600 元。

意见反馈途径和方式如下:

1.电子邮箱:请填写《公开征求意见表》并发送至cdzfgjjzcb@163.com

2.信函请寄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3号楼1303室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管理部(请在信封上注明“装修和物业费提取意见征集”)。

联系电话:028-86280036。

(川网传媒·四川手机报记者 李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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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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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9-7 15:51
装修提取第一句都不好理解。有购房合同15年以上且还未办理产权证的应当纳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6-9-7 16:33
购买新房超过5年没装修,但5年后想装修,不需要等15年后,这要分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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