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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系前锋区多年前拆迁的安置户,当时选择的是还房安置,但至今政府未修建交付安置房。想了解一下现在是否可以转为货币安置?如果可以,实际操作中有几个政策不明确的问题,想请相关部门逐一解答,以便我们清楚了解流程。@广安市前锋区住建局@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
一、关于货币安置的“优先顺序”问题
我了解到“麒麟庄园”目前没有货币安置,但政府这边说可以货币安置。请问应以哪边为准?如果以政府说法为准,具体流程怎么走?
“麒麟庄园”那边说可以先登记报上去,等有货币安置时会通知,并提到“有拆迁的时候统一安置”。我的问题是:如果到时候可供货币安置的房屋数量满足不了需求,是优先满足该批次新拆迁户之后,才考虑我们这些之前拆迁但未安置且已报名的人员,还是两类人员可以同时参与选择?
二、关于房款结算条件的问题
请问:是否必须达到某种条件(如面积/房款达标),住建局才会结房款?
我设想的情况是:如果我先在某个地方定了一套,住建局能否先结这一套的房款让我先交房?剩下的一套按置换标准预留,把除开两套房款之外的剩余款项先结了,等将来置换剩余那套房的时候再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三、关于剩余款项的结清时间
结完房款,如果还有剩余的补偿款项,请问是在什么时间节点结清?是签订协议后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批支付?有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四、关于近五年的拆迁与安置房建设规划
请问前锋区近五年(2026—2030年)是否有新的拆迁计划或安置房建设规划?如果有,具体涉及哪些片区?我们这些历史遗留的未安置户,是否会被纳入后续的安置计划统筹考虑?
以上问题关系到本人的切身利益,恳请相关部门逐一明确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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