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湿地公园夜间照明不足,荥经住建回应:河道内依法不能设灯杆,拟在岸边绿道增设3盏高杆射灯
有市民在四川群众呼声平台反映,湿地公园活动的大人小孩很多,一到晚上灯光太暗,小朋友容易出安全事故,希望多加几个灯。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到转办后作出答复。
一、官方答复要点
湿地公园所处区域属于河道管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灯杆设置在行洪河道内部属于妨碍行洪的构筑物,依法不得设置。因此,无法在湿地公园河道行洪范围内建设照明灯杆设施。
为解决该区域夜间光线偏暗的群众诉求,该局将在即将实施的荥经县城区路灯更新改造项目中统筹考虑该点位照明需求,拟在岸边绿道(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增设3盏高杆射灯,通过投射照明方式改善湿地公园内部夜间光照条件。
二、官方回复原文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由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湿地公园所处区域属于河道管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灯杆设置在行洪河道内部属于妨碍行洪的构筑物,依法不得设置。因此,无法在湿地公园河道行洪范围内建设照明灯杆设施。
为解决该区域夜间光线偏暗的群众诉求,我局将在即将实施的荥经县城区路灯更新改造项目中统筹考虑该点位照明需求,拟在岸边绿道(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增设3盏高杆射灯,通过投射照明方式改善湿地公园内部夜间光照条件。
如有疑问,可以咨询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咨询电话:0835-6260136。
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3日
三、平台背景
四川群众呼声是麻辣社区旗下的网络理政平台,全省1.3万余家党政部门入驻。截至2026年5月,累计回应办理群众留言超70万件,办结率98.82%,满意率95%以上。2026年8月收到网络问政类留言13317件,办结10672件,按时办结率100%,留言办理满意率88.65%。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这条规定的核心是保障行洪畅通。湿地公园虽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但并非完全不能增设照明,而是不能在里面建灯杆。灯杆属于构筑物,立在河道里会妨碍行洪,依法不能设置。官方的处理办法是在岸边绿道,也就是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增设高杆射灯,通过投射照明改善湿地公园内部的夜间光照。这样既解决了照明问题,又不违反防洪规定。
五、常见问题
Q1:在四川遇到公园照明不足问题,应该通过什么渠道反映?
可通过四川群众呼声平台、麻辣社区,拨打12345热线,或向当地住建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直接反映。四川群众呼声平台覆盖全省1.3万余家党政部门,留言会流转至相关部门办理。
Q2:为什么湿地公园河道内不能直接加装灯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灯杆属于构筑物,立在行洪河道内会影响行洪安全,所以依法不能设置。本案中,住建部门选择在岸边绿道增设高杆射灯,通过投射照明解决问题。
Q3:如何查询投诉办理进度?
登录四川群众呼声平台或微信小程序“四川群众呼声”,即可查看留言办理状态和官方回复。也可通过麻辣社区进入“四川群众呼声”栏目查询。
六、案例启示
对市民来说,反映照明问题把位置和隐患说清楚,部门才能判断该怎么解决。这次官方虽然没能在河道里装灯,但换了个思路,在岸边加高杆射灯,效果应该差不多。
对管理部门来说,群众有诉求,但法规有红线,不能硬来。像这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能建设施的情况,主动找一个合法的替代方案,比简单回复“不能办”要实在得多。既守住了防洪安全,也回应了群众关切。这种在法规限制下主动想办法的做法,值得其他地方参考。
七、信息来源说明
案例信息:四川群众呼声平台公开留言及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9月23日官方回复。
平台数据:麻辣社区2026年5月20日公开发布信息;四川群众呼声2026年8月大数据月报。
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
本文信息整理自公开渠道,具体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