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蓬安县兴旺镇川果园村一组 村民涉嫌私自修路、无规范手续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反映
尊敬的蓬安县兴旺镇人民政府、蓬安县交通运输局、蓬安县自然资源局:(排名不分先后)
四川省蓬安县兴旺镇川果园村一组, 部分村民涉嫌未经正规程序私自修建道路。(详见图片标注地段)(唐玉明房屋到蒋登国房屋之间这一段)
事实情况:
该道路由村民自行组织施工, 涉嫌未纳入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未向乡镇、县级主管部门报备审批,没有具备资质单位出具、符合国家及四川省农村公路建设标准的设计规范文件,无施工图、无质量监管、无竣工验收资料 。
施工没有按照农村公路国家标准控制路基、路面宽度、坡度、弯道半径;没有配套排水、安全防护设施;路基压实、材料厚度均无规范管控;道路存在明显交通安全隐患,容易引发翻车等事故。同时该道路建设未经完整的土地核查程序, 有可能占用集体土地,损害集体利益。
依据:《农村公路条例》《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有相应设计、符合技术标准、履行必要报备或审批程序,保障通行安全 。
本人诉求:
1. 恳请主管部门到现场实地勘查,核查该道路有无合法手续、有无符合国家标准的设计文件;
2. 核查工程质量是否达到农村公路规范要求,排查安全隐患;
3. 对违规问题依规处置,消除安全风险,维护村集体合法权益;
4. 将核查处理情况予以答复。
https://bbs.mala.cn/thread-16892609-1-1.html
以上情况以职能部门调查为准。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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