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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新闻] 朋友变“窃贼”!巴中警方破获一起“熟人”入室盗窃案,嫌疑人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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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防火防盗防闺蜜”,但有时候,危险可能就来自身边最信任的朋友。近日,巴州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成功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竟是受害人的朋友。目前,嫌疑人张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发:家中现金不翼而飞,好友竟是“内鬼”?
2026年8月6日,群众孟女士神色慌张地来到巴州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报警,称自己家中的现金被盗。接警后,案侦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通过对案发现场的勘查和对孟女士社会关系的梳理,民警敏锐地发现,孟女士的朋友张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原来,2026年7月初,张某某受邀到孟女士家中吃饭,饭后便留宿在孟女士的卧室。也就是在这个看似平常的夜晚,贪念在张某某心中滋生。她发现卧室床头柜上有一个铁质存钱罐,通过摇晃和观察,判断里面藏有不少现金。趁着孟女士家中无人的空档,张某某找来尖嘴钳,小心翼翼地从投币口将现金一点点夹出,共计盗走5900元。得手后,她将赃款全部用于购买衣物和打麻将,挥霍一空。

追捕:跨市联动,逃窜成都终落网
锁定嫌疑人后,民警发现张某某已潜逃至成都市。巴州警方随即启动网上追逃程序,并通报成都警方协助抓捕。不久后,彭州市公安局成功将张某某抓获归案。

10月6日,巴州刑侦大队民警赶赴彭州,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押解回巴州进行审讯。面对铁证,张某某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警示:熟人作案需警惕,财物保管要留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这起案件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性质恶劣,不仅触犯了法律,更伤害了朋友间的信任。

警方提醒: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即使是亲戚朋友,在涉及金钱财物时也要保持一定的界限感。
贵重物品妥善保管: 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如有贵重物品应放置在隐蔽或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暴露在客人可见的范围内。
交友需谨慎: 对于品行不端、有不良嗜好(如沉迷赌博)的人员,应保持距离,避免引狼入室。

图据巴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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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味推荐官 2016年优秀网友 2017年优秀版主 2018年优秀版主 2023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26-10-14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渣了

发表于 2026-10-14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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