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请求: 一、要求被投诉企业四川冯氏明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本人服务费共计【实际支付金额】元; 二、请求市场监管部门对其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行为依法核查处理。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4年7月通过"契约锁"电子签约平台与四川冯氏明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302MA64QBCJ54,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二段433号泰合青年城二区18楼6号,法定代表人黄勇)签订《专业技术(职称材料)人才服务协议书》(协议编号:CYYJ-ZC-2023013000131),约定由其提供2024—2025年度职称评审材料服务,服务费共计14000元,其中"协助完成维普两篇论文发表"一项9600元。本人已实际支付【实际支付金额】元。
签约至今已逾两年,被投诉方承诺的论文始终未能发表(经维普官网以本人姓名及论文题目检索,无任何结果),导致本人无法按期申报职称评审,合同目的完全落空。本人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要求退款,被投诉方拖延推诿、拒不退还。
本人已于2026年10月1日通过全国12315平台提交投诉(工单号【工单号】),截至10月15日已满7个法定工作日,仍未收到受理与否的答复。
经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投诉方经营范围仅含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及一般信息咨询,不含职称评审代理及论文发表服务,属超范围经营。
请贵局依法受理并组织调解,责令被投诉方全额退还本人已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