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剑案”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曝光后,网上的质疑、呼声波涛汹涌,热度一直不减。但该案存在的许多问题,至今仍未有正面回应。
看了广东高院刑事裁定书,好像看一部警匪片的剧本一样。“看到悬赏→接受任务→提供信息→实施劫持→事后拿到100万”是“剧本”里面的故事链条。当然了,这个故事链条的“第一作者”是主犯赵冰,所以裁定书就这样写。问题是,既然幕后悬赏的“少校”至今还没有归案,为什么办案机关如此信任主犯赵冰?
不但办案机关信任赵冰,雇凶方“少校”与被雇方赵冰双方也非常信任。比如,“少校”在网上悬赏,赵冰对此坚信不疑,定金连一分钱都没有付,赵冰就已经执行任务了。甚至是已经把徽剑绑了后才支付了100万酬金,双方都素不相识,又在一个匿名的平台建立了联系,“少校”不怀疑赵冰,赵冰也信任“少校”,立即组织了一个14人的绑架小组!这不是一件小事,它涉及到重大犯罪,赵冰为什么如此信任“少校”?连普通百姓都不信这个“剧本”,为何唯独办案机关采信了它呢?
从裁定书得知,为了绑架徽剑,绑人小组至少提前买了三辆车。三辆汽车不是三辆自行车,何况这可是千里绑人啊,车况太差的也不敢买。那么,买这三辆车花了多少钱,钱是哪里来的,如果是“少校”给的,支付的方式是什么?对此,裁定书为何一词不提?
同样,裁定书称“被告人陈建华在河南民权人民医院拿到‘少校’给付的100万元现金”。这100万都是现金,谁给陈建华的?钱的来源?支付方式?这可是雇凶案,钱的来源,支付方式,包括任何一元钱的支出等等,这些都非常重要,为何这么重要的信息,裁定书都统统秘而不宣?
裁定书称赵冰家人筹集了50万元赔偿想取得谅解,为什么却对该案14名“上诉人及原审被告人”出具了谅解书?赵家的50万只对赵冰进行谅解不更好吗?这50万元赔偿金到底是谁筹集的?那两个上门要求被害人亲属出具谅解书的壮汉到底是谁?是谁派的?
徽剑经过两天的折磨、毒打,赵冰再猛踢他头将人踢晕,奄奄一息,不仅没有施救,反而用枯草将人遮盖遗弃于荒山。几个罪犯都是成年人,他们不会不知道结果,这一系列行为已经超出“疏忽大意”的范畴,具有明显的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故意特征,为何法院以普通故意伤害案判决,而不是故意杀人案,让人不解。
有人说,如果在两年前,该案一审时就有媒体报道出来,主犯赵冰估计难逃一死!这话说的非常有道理。然而,“徽剑案”整个案件,从2024年11月发现遗体,到破案、一审、二审长达两年之久,没有人知道。在今天的互联网时代,几乎难以做到——“徽剑案”做到了,为什么?
更令人错愕的是,裁定书竟然将受害人死因部分归咎于有基础病(高血压)!以前,精神病是凶手的免死金牌,现在连受害者的高血压也成了凶手的免死金牌,这到底是怎样一条诡异的量刑逻辑?!已经有高血压的人瑟瑟发抖,下来该是老人害怕了。因为老人的生命力较弱,青年较强,那以后法院审判是不是也要看年龄,杀老人可以免死?
总之,“徽剑案”不但存在这么多漏洞和问题需要解答,何况对这样一个跨国跨省、涉黑涉恶的有组织犯罪案件,性质极其恶劣的案子,尤其是在中央打黑除恶以及严打电诈的背景下,办案机关没有把这个案子提高到应有的认识和高度,岂不更让人对此案充满疑惑和担忧!
境外电诈分子竟然敢在中国买凶暗杀中国公民,这是每个中国公民的奇耻大辱,也是对整个中国执法机构的挑衅。谁能想到,我们的办案机关却办的如此稀松平常、漏洞百出,让涉诈涉黑分子偷偷高兴!难怪10月30日,羊城晚报发表评论:以悬赏买凶,以暴力封口,甚至在受害者殒命之后泼污构陷,徽剑之死,令人悲愤,黑恶势力妄图用暴力威慑监督者,制造“敢发声者必遭报复”的恐惧,这是法治社会绝不能容忍的恶!
我们都知道,司法纠错、召唤正义是检方的天职,何况遇难者“徽剑”还是一个反诈反黑的人民英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看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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