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实名举报:请求政府依法履职,制止王和平拟违规占用耕地为其老姨的父亲土葬建坟、破坏耕地
实名举报信
举报人:汤家梁社区11组袁先生
住址:广安市广安区经开区穿石镇汤家梁社区11组
被举报人:王和平(非汤家梁社区本村村民),其子为规避超生罚款,户口挂靠登记在本村村民王安斌户头上。
举报事项:
王和平计划于2026年11月4日(农历九月二十六),将亲属(其老姨的父亲,户口在广安外塔社区,户籍不在本村)遗体安葬在汤家梁社区11组耕地内,属于违规占用耕地土葬。目前用于修坟的石料已经运送到该耕地现场,准备动工修建坟墓。现请求主管机关依法履职,及时制止该违法行径。
事实与理由:
1.案涉安葬地块属于耕地。根据《殡葬管理条例》明确规定,耕地范围内禁止建造坟墓、违规土葬;《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严格保护耕地,严禁擅自改变耕地用途、占地修坟,严禁破坏耕地耕作层与耕作条件。该选址本身就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情形。
2.王和平并非汤家梁社区本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口存在挂靠落户情形。其在未取得任何用地审批、殡葬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选定耕地作为安葬地点,并且已经提前将修坟石料运送至现场,准备施工。一旦完成下葬、砌坟,将形成破坏耕地的既定事实,后续整改成本高、难度极大,耕地资源将遭到不可逆损害。
3.该行为公然违反耕地保护、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损害村集体土地合法权益。保护耕地、查处违法土葬是自然资源部门、乡镇政府、民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恳请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依法履职、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请求事项:
恳请广安市广安区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穿石镇人民政府、民政办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履行监管职责,立即到场核查处置:
1.紧急制止本次拟违规占用耕地土葬、修建坟墓的违法行为;
2.依法对现场堆放的建坟石料进行处置,消除违法施工条件,杜绝违规建坟;
3.对本次违法占地行为立案调查,依据《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切实保护耕地;
4.将案件调查情况、处置结果书面答复举报人。
举报日期: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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