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13|评论: 3

[南充交警] 恳请南充交警直属四大队:驾驶人在现场、当场配合挪车仍然被贴违停告知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6-11-6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南充市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本人于【2026年10月30日 18点44分】在顺庆区清风北路路段临时停靠。事发之时驾驶人小孩因临时需要上厕所,于是临时靠边停一下,当执勤人员过来之后,本人当场明确表示马上挪车、配合驶离,不存在拒绝驶离的情况,但工作人员依然直接往挡风玻璃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才可以处以罚款。
本次事件驾驶人并未离开车辆,并且当场愿意纠正、立即开走,符合轻微违法及时纠正的情形,按法条精神优先口头警告教育,直接贴单处罚存在程序疑问。
同时根据规定,辅警仅能在民警的指挥监督之下协助开展工作,如果现场无民警在场,执法程序也不符合规范。当时他们并没有出示执法证,不知道是辅警还是民警。
本人支持交管部门维护交通秩序,也愿意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非无理取闹。现恳请直属四大队调取本次执法记录仪、现场照片进行复核审查:
1、核查本次执法全过程;
2、如确认执法存在瑕疵,申请撤销该条违停记录;
3、希望相关部门规范执勤流程,做到教育优先、文明执法。

此致!
一名普通车主

微信图片_20261106095345_69_284.jpg
赞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6-11-6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笑死我了,前有小孩发烧后有小孩上厕所

发表于 2026-11-6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18点44分   清风北路路段    这个时间点和地点不敢同情车主

发表于 2026-11-6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在车上,要立即驶离,不得贴单哟。如果刚贴上,人就来了,交警不撤出,只能自认倒霉买教训。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