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人向笔者反映从仁寿到汪洋站内站外居然车票有两个不同的价:在仁寿车站买到汪洋的车票只需10.5元。但是出了车站,你在城区任意一个招呼站坐到汪洋的车,售票员都会告诉你到汪洋的车费是11元。同样在汪洋车站买到仁寿的车票,车站出具的简易车票上标的价格也是11元,也就是说出了仁寿车站,往来于仁寿与汪洋的客车票价就要比仁寿车站贵5角钱.
同样的一条路,怎么就出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票价呢?这客车票价应该是物价局订的,理论上私人是没有权利私自抬价的吧,哪怕只是区区5角钱。而且,这多出的5角钱还不是个别车辆偶尔存在的现象,而是整个仁寿到汪洋的客车一直都在收这名不正言不顺的5角钱,难道是他们觉得收10.5元找钱麻烦,就给四舍五入呢?否则那就该埋怨物价局吧,再怎么也该给车票价格弄个整数吧,就像公交车定了就一元多方便,乘客就不用去担心没有5角零钱,售票员也不用担心没有5角钱找乘客。
如果这5角钱真的是属于客车私自涨的,那么他们把物价局放到那个位置去了呢?无视物价局的存在?麾下的客车在执行两个票价,新车站居然没有进行相关的整治,难道真的是毫不知情,还是另有隐情,而作为监督的运管部门又在做什么呢?不可能总是要等到有人反映,东窗事发才会去行使监督管理权利吧,有权利不去行使那不是浪费资源吗,我想纳税人是不愿看着管理部门“天天稳坐办公室,不见风未见雨不曾动,待到大风起时才倾巢出动”。
如果这5角钱真的是属于客车私自涨的,那么可见相关责任部门是疏于监管.我想我们的职能部门能不能将工作做的勤一些,防患于未然,不要把工作流于表面的形式,去追求一种表面的风平浪静,非要下面掀起了大浪才慌着去做工作,何必呢.不要像三聚氰胺案一样,酿成悲剧了才出来补救,虽然说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但是悲剧却已摆在眼前,补救了又能如何,阴影已留在民众心中.既然现在都在倡导和谐,那么责任部门就更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把关,把出现问题的概率减少到零.
到底仁寿到汪洋客车车票为什么会有两个不同价格,这多出的5角钱到底该不该收,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告知实际情况,解众人疑惑。如果不该收就请相关部门进行整治,法制社会,一切依章办事,可容不得他们自当老大,自订票价.
以下图片是使用手机拍摄的,效果不怎么清晰,还请谅解;
(仁寿联营车站撕出的票)
(汪洋车站撕出的简易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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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注:2010年8月3日 关于本文所涉及的事件,相关部门已经做出调查处理,详情请查阅本文第1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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