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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九江镇通江社区土地整理探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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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0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挑战法律,土地整理弄假成“征”,瞒天过海坑农民
  
滥用职权,镇长批地村长忽悠,千亩耕地“被长草”
  
——双流县九江镇通江社区土地整理探密


   一纸协议阉割“一级土地整理”。2004年,四川省土地厅下发了四川国土资发[2004]164号文件,即《四川省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该文件明确无误的表明:1、各市、州、县国土局、厅直属各单位均要遵照规定执行!2、该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3、本规定不适用于依法批准的城市、集镇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整理。4、土地管理项目建成后,净增耕地面积不低于原有耕地面积的10%。5、土地整理项目立项时须提交:经2/3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并签字的同意进行土地整理的意见和拟定的土地权属调整方案。
  
  双流县九江镇人民政府在发给村民的一级土地整理项目的政策问答中称依据的是双流县征地补偿标准的文件,其所涉及的也是农房拆迁和安置。至于双流县国土局的双流县九江镇以及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所明确规定的是土地整理而非征用土地,其实施规模为463.49亩。项目区内所有居民投诉、补偿、安置、社保,所有企业拆迁、补偿。而九江镇政府在和农民签订的协议中称为加快九江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按照九江镇城镇发展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物、地面附着物进行拆迁补偿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安置!依照该协议拆房拆迁尽在协议内容之中,可见该项目区内农民集体所有制的土地,农民依法取得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又到哪里去了呢?而“政策问答”中又明确规定外来户购买本社区土地自建房屋的除外,这就使人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县上和镇上的书面文件中均无征用该区域土地的批准文件。从已拆迁荒芜的土地规模来看,达到了至少两千亩以上。这么大规模的征地,非经国务院批准不可,如果是征地,那为什么不公示、公告相关的批准文件和拆迁安置方案?如果是土地整理,则应只涉及到土地权属调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至于被镇、村两级以上3.3万元/亩给整没有了。难怪村民质疑两千亩耕地被整理成野草草,哪个瓜娃子在玩什么把戏哎?真令人搞不懂!2006年,九江镇违法违规用地,建设九龙工业港破坏了成都市“三个集中”的城乡统筹管理发展战略,相关责任人员曾受到纪律处分。而2005年大张旗鼓以通江社区安置房名义修建的小产权房“香馨园”,蒙骗社员签字认可为安置房以应对上级检查,可后来该房两百多套出售,签字的社员没有入住,卖房所得的丰厚利润到底进了谁的腰包,村民至今仍强烈要求镇、村两级给个说法。以通江社区四组村民何学根为代表的众多村民纷纷质疑这次土地整理到底是整?是租?还是征?整理还是征用,表面上看仅仅的字词差异,可在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面前就是十分严肃不能含糊的根本不同的两个法律概念。一点也马虎不得!
   详情点击:http://www.xnjd-gov.cn/gt/201103/2796.html
   联系邮箱:xnjd@xnj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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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0 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责任刁民 的帖子

要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handshake

发表于 2011-3-20 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友情顶帖

发表于 2011-3-2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

发表于 2011-3-23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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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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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3-23 19: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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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 22: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最新情况视频:


实名举报:双流县九江镇通江社区土地整理及拆迁问题
挑战法律,土地整理弄假成“征”,瞒天过海坑农民
滥用职权,镇长批地村长忽悠,千亩耕地“被长草”
详情:[视频]http://www.xnjd-gov.cn/gt/201105/2865.html
        [图文]http://www.xnjd-gov.cn/gt/201103/2796.html

发表于 2011-6-2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籍田也差不多
发表于 2012-7-12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才看到这篇帖子,不知事情解决否??

发表于 2012-7-27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情况怎样了

发表于 2012-8-3 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求最新进展情况~~~~: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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