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林朗,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人民币523万元、美金4万元。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此案,并宣布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林朗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金钱击倒
收受贿赂五百多万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09年,林朗利用职务之便,为请托人在介绍、协调修建工程和合作事宜,核发选址意见书及房地产开发许可证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便利,收受贿赂人民币523万元、美金4万元。这些收受贿赂的款项,多集中在林朗担任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期间。据林朗供述,他在与一些房地产开发商交往中,没有经得起人情考验,也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收受了开发商以拜年、看望等名义送来的钱物。
在南充中院的一审判决书上看到,这些开发商拜年送礼的金额多在1万元到5万元之间,每次林朗都是随意笑纳,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但就是这些不起眼的“小钱”,累积成了百万巨款。让办案人员都感到奇怪的是,每笔钱的数额是多少?是谁送的?在哪里送的?甚至一些细微的环节,林朗都记得非常清楚,而且全部一一得到了证实,检察机关指控其收受贿赂的金额和法院认定的金额分文不差。
“公款追星”
曾被四川省纪委发文通报
2004年9月,媒体报道了万源市在纪念“万源保卫战”胜利70周年活动中“使用公款追星”,并用“红头文件强行摊派购买门票”等情况,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四川省纪委会同达州市有关部门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调查。同年11月,四川省纪委发文通报该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时任万源市委书记的林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随后,林朗被免去万源市委书记一职,并在2005年出任达州市规划和建设局局长,直至2009年8月案发被免去职务。因“公款追星”受到处分后,林朗并没有吸取教训,导致最终被金钱击倒。据指控,在收受贿赂的过程中,林朗还牵涉到宜宾市原副市长陈光礼受贿一案,陈光礼在早期担任达县县委书记期间,曾向林朗“孝敬”人民币200万余元,经查证属实。
归案后写下悔过书
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人这一生要走很多路,但紧要处仅有几步。我在人生的关键时刻迷失了方向,走错了路。失去自由才知道自由的珍贵。”归案后,林朗认罪服法,主动如实地交代了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积极退赃,并写下了1000多字悔过书。在悔过书中,他写道:“我没有保持住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金钱面前打了败仗,当了俘虏,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给自己留下的是无尽的悔恨。”
林朗落马后,为减少干扰,被指定异地侦查、异地关押、异地起诉、异地审理。林朗一案经南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4月21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一审判决,林朗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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