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 通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县城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2012年1月18日起至2012年2月6日,在县城地区开展交通缓堵保畅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少开车、多走路,减少人车拥堵和环境污染,创建绿色畅通城市,保障街道平安畅通。
二、车辆按规定停放在停车泊位和停车栏内,入城小货车在交通主管部门指定的中心街、东南街、金城巷、城南幼儿园等的停车泊位停放。
三、大货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含残疾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板架车、100型以上高架摩托车等机动车辆,在早上7:30至晚上9:30期间,禁止驶入主城区。 四、在春节期间,公安交警部门将对部分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一)新华路全路段实行单向通行,车辆由一环路路口向炮台路方向行驶; (二)兴盛街、蜀兴街至新华路方向的车辆右转行驶,禁止左转; (三)金洞路全路段实行单向通行,车辆由新华路左转向北环路方向行驶; (四)振兴街至新华路方向的车辆,在金都大酒店路口右转行驶,禁止左转; (五)东风路、状元街至炮台路方向的车辆,向右行驶,禁止驶入新华路; (六)炮台路至状元街、东风路方向的车辆,向左行驶,禁止驶入新华路;
以上规定,请广大市民相互宣传,共同遵守,自觉维护,确保春节期间城区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特此通告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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