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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杂谈] 广州拟规定拾金不昧者可获失物价值10%奖励,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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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3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广州市拾遗物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出新招,拾金不昧者可获得相当于失物价值10%的金钱奖励。消息一出,引发舆论热议,支持者有之,反对拍板砖的也不少。如果拾金不昧成了有偿拾金,那么拾金不昧这样的传统美德是否变味走样了呢?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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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3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总比丢了一分都找不到好。

发表于 2012-2-13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一概而论,丢的钱多就少奖励点。如果丢110万,那算起来吓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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