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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浅议仁和区校车安全管理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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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1 0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张武航 周洁 刘子瑜)自去年甘肃校车事故发生后,校车安全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反观攀枝花市仁和区的校车安全状况,同样不容乐观。一方面,随着基础教育和城乡学前教育的迅速发展,幼儿园、小学及初(高)中学生上下学乘车需求日益增强;一方面当前运营的校车不论在硬件上还是在软件上,均存在着较多的安全隐患。虽然仁和区目前还未发生类似的校车安全事故,但我们必须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做到查在前、防在前、改在前,全力避免事故发生,保证孩子们的生命安全。现对仁和区的校车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一、仁和区校车管理基本情况
(一)学校分布情况。共有各类学校、幼儿园40所,其中有幼儿园21所(公办幼儿园5所,民办幼儿园16所),均分布在仁和主城区及周边城郊区;有小学、初(高)中19所(均为公办学校),包括仁和主城区及周边10所,其他乡镇9所。
(二)校车运营情况。有10所民办幼儿园共计20辆幼儿接送车运营,其中自有车辆7辆、租用车13辆。公办幼儿园、小学及初(高)中没有设置校车,学生上下学均以公共交通为主,个别为自行车或步行。
(三)交通监管划分。仁和区交通管辖监管责任划分情况较为复杂。仁和镇、总发乡、大田镇、平地镇、啊喇乡、中坝乡、大龙潭乡、前进镇以及大和中路街办范围为仁和交警大队管辖区域。其中前进镇除普达村外其他村社为交警支队一大队管辖区域,务本乡为交警支队三大队管辖区域,太平乡、同德镇、布德镇、福田镇为西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管辖区域。
二、仁和区校车安全隐患问题
(一)校车需求缺口与出行难的矛盾突出。一是设有校车的学校和幼儿园占比小。仁和区现有40所学校、幼儿园,设有校车的只有10所,占比仅为25%,75%的公办幼儿园、小学及初(高)中没有校车。二是现有校车的运载能力十分有限。仅以幼儿园为例,仁和交警大队辖区幼儿园共有幼儿3500余人,需要校车接送的占30%,约1050人。而幼儿接送车辆主要为8座的微型面包车,按规定只能承载6名儿童(除驾驶员、随车老师),现有的20辆幼儿接送车实际一次只能接送120名学生,根本无法一次性满足学生接送需求。三是偏远地区幼儿园对校车的需求尤为迫切。仁和区在大田、啊喇、总发、中坝、大龙潭、平地等农村偏远地区设有十余所中心校及中心幼儿园,这些地区的学生大多来自周边农村,返家的距离近的几公里,远的几十公里,对校车的需求十分迫切。
(二)替代出行方式难以保证出行安全。由于校车需求量与实际拥有量差距较大,大部分学生和幼儿只能采取其他方式出行,由此产生诸多安全问题。一是部分学生徒步或骑自行车回家,由于道路等级低、路况差,没有专门的人行道或非机动车道,导致人车争道、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并行,安全隐患大。二是由于农村客运车辆在周末或期末学校放假时只能运载单程客员,车主为了提高利润或应学生要求就尽量多拉,导致违法超载情况严重。三是部分家长接送孩子时,违规使用摩托车、长安双排座小货车、拖拉机甚至还有拼装、改装等不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车辆。
(三)现有校车硬件不达标的隐患较大。目前运营中的幼儿接送车以面包车、金杯车为主,其中租用的私人车辆占80%,自购车占20%,没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接送车辆,在幼儿上下学时段之外还兼用于客货运输。这些幼儿接送车没有运营资质,车内没有儿童专用座椅、没有安全带、没有统一标识。
(四)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责任不落实。现有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看人员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安全意识十分淡薄,整体素质不高。司机对超载、超速等严重交通违规行为毫无警惕,认为小孩所占空间小,超载不会影响安全,为了减少运载次数,降低运营成本,往往能上多少上多少,能跑多快就跑多快,如定员七人的面包车挤十几个人甚至更多。随车照管人员对乘坐校车的学生看护、教育功能缺失,有的甚至连上下车学生数都心中无数。
(五)校车的道路行驶条件有待改善。仁和区地处城乡结合处。城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过街天桥、人行横道线、振荡减速标线等。而在乡镇农村,虽然“村村通”工程较大地改善了道路交通状况,但是由于我市地处山区,多坡陡弯急路段,路面较窄,路况较差,加之交通安全设施也不健全,很多路段缺少甚至无任何交通标志、标线,所以事故风险较大。
三、产生校车安全隐患的原因
(一)保障能力不足。仁和区属于财政收入主要依靠农业,可支配财政经费不足,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在解决校车经费上都存在较大困难。以幼儿园为例,仁和区5所公办幼儿园中,仅有区幼儿园经费全部由国家财政支出。4所乡镇中心校幼儿园中法人代表为中心校校长兼任的,部分经费由学校承担,其余经费由幼儿园承包人自负。除此之外,其余16所民办幼儿园均为自负盈亏,没有能力解决校车问题。同时,随着校车事故日益受到社会关注,部分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怕出事、怕麻烦的思想严重,不愿意再承担校车运营的安全风险,对现有校车“一停了之”,将学生和幼儿的出行难题推给家长和公共交通,不仅增加了家长负担和公共交通压力,还使学生、幼儿的出行安全问题愈加凸显。
(二)综合监管缺位。校车管理涉及部门多、范围广、投入大、情况复杂,是一项牵涉众多利益,需要协调多方关系的系统工程。但我国目前在校车立法上还存在空白,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只能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管理。这种管理模式结构松散,沟通环节繁多,管理效率不高,容易出现责任推诿现象和管理真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校车管理实践中,仅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路面行驶的校车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校车及校车驾驶员的运营资质审验、管理,校车的购配、维护,道路安全状况的改善等亟待解决的根源性问题却无能为力。同时,仁和区中小学校、幼儿园比较分散,交警警力严重不住,难以实现全覆盖管理,对违法车辆存在管理盲点,形成了“教育部门管不了,职能部门抓不着”的局面。
(三)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力度不够。仁和区部分学校对安全教育的重视不够,没有开设专门的交通安全课程,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学生普遍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和自护自救能力,往往为了尽快到校(返家)而坐“摩的”、打“黑的”,甚至主动要求驾驶员超载。
四、强化校车安全管理的对策建议
校车安全管理中暴露出诸多问题,但决不能因噎废食,一味通过停开校车来规避责任,将风险转嫁给家长和学生,这样校车安全问题将由明到暗,事故隐患将更加严重。而校车安全问题的解决,不是单靠哪一个部门或一两次突击整治就能解决的。要从根本上消除学生出行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职责明晰,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的校车安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足自身职能做好四项工作:
(一)合理建议,争取政府支持。应当建立校车安全状况动态上报制度,由市局交警支队牵头协调,实时收集仁和区涉校车辆的运营状况、隐患问题、交通违法情况等动态信息,研究对策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引起政府重视,争取政府在财政投入和管理重点上向校车倾斜,实现校车服务向公共服务转型,确保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校车和维护日常营运有充足的经费保障,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购买校车和维护日常营运有适当补助,切实解决仁和区学生、幼儿出行难的问题。
(二)加强沟通,坚持齐抓共管。要在校车管理中扮演好沟通上下、协调左右的重要角色,积极与政府、教育、财政、交通、质监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作、信息共享的校车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管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对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进行排查摸底,并建立台帐,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一个驾驶人一档管理。二是督促学校、幼儿园落实主体安全管理责任,与接送学生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签定安全行车责任书,将接送学生车辆的源头监管责任落实到人,明确具体监管责任民警,做到定人、定责,建立长效机制。三是在学生上、下学等重要时段和易发生事故的路段科学部署警力,组织警力检查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及接送学生用车的交通运行情况,加大管控力度,确保接送学生车辆行驶安全。四是认真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检测工作,着重对车辆座椅、轮胎、灯光、刹车系统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严防“病”车上路。五是定期组织接送学生车辆的驾驶员集中学习和培训,使校车驾驶员不仅在驾龄、驾驶技能、安全驾驶信用、心理素质和应急处置等方面达到要求,更要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自觉抵制超载、超速等违法交通行为。
(四)严查重处,营造严管态势。一是抓周边整治。加大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切实解决校园门口及周边道路停车难、秩序乱等问题。二是抓线路整治。采取设点检查、便车巡逻、入校监督等方式,加大学校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报废车辆、拼装车辆、改装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以及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载运学生和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该拘留的拘留,该吊销的吊销,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同时,鼓励学生、家长举报校车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线索一查到底,从严处理,形成对校车高压严管的态势。三是抓源头整治。针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学校、车辆所属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标准的车辆、没有相关资质的驾驶人坚决杜绝上路,把安全隐患消灭在源头。
(五)注重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一是狠抓校车驾驶人安全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一案一评,正面教育,反面警示等让驾驶人自查自纠,深入查摆自身不足,通过召开座谈会,举办专题讲座等形式面对面给广大驾驶人讲授道路行车规范,大力倡导交通文明行为。二是紧抓师生、家长安全教育。组织民警进校园、进社区(村社),通过采取上安全课、观看宣传挂图、播放宣传专题片、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责任区的教师、学生、在园幼儿及其家长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相关典型事故案例及新修订的校车标准,教育学生拒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劝告家长不要雇用无资质的车辆、驾驶人运送学生,切实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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