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烈要求县委、县政府制止平昌县档案局的违法行为”一帖的回复
“枫叶深深”网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的关注。 现将“强烈要求县委、县政府制止平昌县档案局的违法行为”一帖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该项目经过县规划委员会第十九次规划评审会议评审通过。属于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县级档案馆建设项目,系国家公益性建设,不属于商业开发项目;该项目在巴中市政务服务中心经过公开招投标,与施工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并通过了县发改局、县住建局的施工合同审查备案,因而不存在“擅自扩大建筑面积”的说法。 我馆建设所用土地系办公用地,有证书,且在县规委会评审通过的红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布局,新建档案馆主体墙与武装部住户楼主体墙间距完全附合2008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网友枫叶深深说的《巴中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已于2008年4月28日宣布作废。 4月14日,武装部商住楼住户到建设工地阻止施工作业的事件发生后,我局召开了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并多次到住户家中进行面对面座谈和政策解释。 再次真诚地感谢网友对我县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的理解和支持! 平昌县档案局 201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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