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南部县伏虎镇惊现楼歪歪”等帖的 回复 网民朋友大家好: 2012年5月22日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政协论坛”等版块相继出现“伏虎镇惊现楼歪歪”的帖子,我镇领导高度重视,5月24日,组织工作人员对帖子反映情况再次进行调查核实,现将事件的实际情况反映如下: 一、论坛所述“楼歪歪”位于我镇东街,修建于2008年,论坛所述天居公司开发楼盘与其相隔10余米。 二、天居公司所开发楼盘土地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证等证照齐全,并非论坛中所述“无证经营”。 三、论坛所述“楼歪歪”事故发生于2011年11月,发生后我镇党委、政府至始至终均高度重视,先后派出由镇城建办、综治办人员组成的调解队伍,后又由镇党委苏书记亲自主持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先后两次达成调解协议。2012年2月10日,在业主方和天居公司互相阐述事实与依据的基础上达成:1、天居公司同意对毗邻天居花园1号楼房屋建设者赵治文及其业主(以下简称业主)房屋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出具的专业方案进行加固,其加固费用全部由天居公司负责承担。在专业加固单位按照业主方和天居公司均同意的方案进行专业加固后,加固施工单位需出具竣工报告,并为其工程质量进行保证。同时,天居公司资源对人行道进行硬化处理。2、业主方同意天居公司按照双方认可的专业加固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业主方有权派代表监督施工,以保证施工质量。在天居公司按照业主方同意的加固施工方案处理后,业主方不得再向天居公司提出其他任何相关处理方案,也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诉求或要求。同时,业主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阻工滋扰或设置任何障碍等。2012年2月15日,双方在2012年2月10日签订的协议的基础上达成了补充协议,其具体内容为:1、业主方对天居公司加固处理方案和施工过程不派出代表进行施工监督,直接由天居公司自行进行施工监督和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加固处理,业主方均认可同意,只对加固后以后不再倾斜的结果认可。由天居公司对加固效果进行质量保证,并保证加固处理后,业主房屋不再因天居公司原因倾斜。2、天居公司承诺若以后因自己的任何原因或因原来自己施工有可能造成业主房屋倾斜6.9CM而进行加固处理效果不当,再造成业主方房屋发生倾斜,均由天居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但若因其他原因造成业主房屋发生危害则与天居公司无关。2012年3月20日,镇党委苏书记再次主持调解,并提出三条处理原则:1、做好安全措施;2、依法依据处理问题;3、公正公平处理问题。并建议双方邀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公司对事故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再进行事故调解与处理。 四、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邀请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天居公司1号楼的桩基施工及基坑开挖队其相邻赵治文住宅楼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是否构成影响进行鉴定。后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检测结论,其大致为:1、该既有房屋(业主方房屋)与新建工程(天居公司1号楼)基坑侧壁之间的室外道路及排水沟附近地面出现且近似平行于基坑侧壁的水平裂缝产生的主要原因系其地下坪回填土下沉变形、地表水下渗及该处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反复碾压影响综合所致,其开展及外延与新建工程的基础及基坑开挖相关联,该类裂缝不影响既有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2、该新建工程的基础施工及基坑开挖均未对该既有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构成影响。3、该既有房屋的整体倾斜产生原因主要系其房屋存在底框柱下的桩(为一株一桩)的端部未嵌入下伏基岩、桩端下部土层的压缩性差异、部分基桩所承受的上部结构的荷载差异较大等综合因素导致该既有房屋的桩基础在其上部结构荷载作用下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所致。 本回复依据的文件及技术报告为: 1、《南部县伏虎镇东街赵治文住宅楼倾斜观测技术报告》 2、2012年2月10日双方签订协议及补充协议 3、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关于天居花园1号楼的桩基施工及基坑开挖对其相邻赵治文住宅楼的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是否构成影响的技术鉴定》
伏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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