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512|评论: 12

伏虎镇人民政府关于“南部县伏虎镇惊现楼歪歪”等帖的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29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伏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南部县伏虎镇惊现楼歪歪”等帖的
回复
网民朋友大家好:
    2012年5月22日在四川新闻网麻辣社区“群众呼声”、“政协论坛”等版块相继出现“伏虎镇惊现楼歪歪”的帖子,我镇领导高度重视,5月24日,组织工作人员对帖子反映情况再次进行调查核实,现将事件的实际情况反映如下:
  一、论坛所述“楼歪歪”位于我镇东街,修建于2008年,论坛所述天居公司开发楼盘与其相隔10余米。
  二、天居公司所开发楼盘土地证、建设许可证、施工证等证照齐全,并非论坛中所述“无证经营”。
  三、论坛所述“楼歪歪”事故发生于2011年11月,发生后我镇党委、政府至始至终均高度重视,先后派出由镇城建办、综治办人员组成的调解队伍,后又由镇党委苏书记亲自主持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先后两次达成调解协议。2012年2月10日,在业主方和天居公司互相阐述事实与依据的基础上达成:1、天居公司同意对毗邻天居花园1号楼房屋建设者赵治文及其业主(以下简称业主)房屋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出具的专业方案进行加固,其加固费用全部由天居公司负责承担。在专业加固单位按照业主方和天居公司均同意的方案进行专业加固后,加固施工单位需出具竣工报告,并为其工程质量进行保证。同时,天居公司资源对人行道进行硬化处理。2、业主方同意天居公司按照双方认可的专业加固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业主方有权派代表监督施工,以保证施工质量。在天居公司按照业主方同意的加固施工方案处理后,业主方不得再向天居公司提出其他任何相关处理方案,也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诉求或要求。同时,业主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阻工滋扰或设置任何障碍等。2012年2月15日,双方在2012年2月10日签订的协议的基础上达成了补充协议,其具体内容为:1、业主方对天居公司加固处理方案和施工过程不派出代表进行施工监督,直接由天居公司自行进行施工监督和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加固处理,业主方均认可同意,只对加固后以后不再倾斜的结果认可。由天居公司对加固效果进行质量保证,并保证加固处理后,业主房屋不再因天居公司原因倾斜。2、天居公司承诺若以后因自己的任何原因或因原来自己施工有可能造成业主房屋倾斜6.9CM而进行加固处理效果不当,再造成业主方房屋发生倾斜,均由天居公司承担相应责任。但若因其他原因造成业主房屋发生危害则与天居公司无关。2012年3月20日,镇党委苏书记再次主持调解,并提出三条处理原则:1、做好安全措施;2、依法依据处理问题;3、公正公平处理问题。并建议双方邀请有专业资质的鉴定公司对事故进行鉴定,依据鉴定结果再进行事故调解与处理。
  四、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邀请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天居公司1号楼的桩基施工及基坑开挖队其相邻赵治文住宅楼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是否构成影响进行鉴定。后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检测结论,其大致为:1、该既有房屋(业主方房屋)与新建工程(天居公司1号楼)基坑侧壁之间的室外道路及排水沟附近地面出现且近似平行于基坑侧壁的水平裂缝产生的主要原因系其地下坪回填土下沉变形、地表水下渗及该处道路上通行的车辆反复碾压影响综合所致,其开展及外延与新建工程的基础及基坑开挖相关联,该类裂缝不影响既有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2、该新建工程的基础施工及基坑开挖均未对该既有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构成影响。3、该既有房屋的整体倾斜产生原因主要系其房屋存在底框柱下的桩(为一株一桩)的端部未嵌入下伏基岩、桩端下部土层的压缩性差异、部分基桩所承受的上部结构的荷载差异较大等综合因素导致该既有房屋的桩基础在其上部结构荷载作用下产生不均匀沉降变形所致。
   本回复依据的文件及技术报告为:
1、《南部县伏虎镇东街赵治文住宅楼倾斜观测技术报告》
2、2012年2月10日双方签订协议及补充协议
3、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关于天居花园1号楼的桩基施工及基坑开挖对其相邻赵治文住宅楼的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是否构成影响的技术鉴定》


                                      伏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14年度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2-5-2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该类裂缝不影响既有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

发表于 2012-5-29 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没有作用

发表于 2012-5-29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这样吗?

发表于 2012-5-29 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反正是不敢住那种房子。比地震的威力还大。

发表于 2012-5-29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全是一些鬼话!你乱葬坟里撒花椒,麻鬼哟

 楼主| 发表于 2012-5-29 15:09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确实如此!

发表于 2012-5-29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回复态度很好,但问题解决的不好

发表于 2012-5-31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歪歪
爽歪歪:lol

发表于 2012-5-31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求恢复原状。 其他不说。 去吧回复这人家的房子挖崩,在给他加固看他干部干。。。。别人辛苦买的房子,等于你给人家直接整成危房,。在加固就算了?太扯了嘛~
发表于 2012-7-9 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各位网友的回复与支持,非常感谢了
发表于 2012-7-9 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镇政府相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迅速回复。但我们作为受害的一方,对于以下几点仍然存在疑问,忘领导们迅速查办并回复。
       1.“天居公司开发楼盘与其相隔10余米”请用详尽数据。
       2,天居公司的开工许可证的等是事发之后补办的,这个可以再证件日期上验证。
       3,“《南部县伏虎镇东街赵治文住宅楼倾斜观测技术报告》”的费用为我方承担,发票也在。
       4,“四川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关于天居花园1号楼的桩基施工及基坑开挖对其相邻赵治文住宅楼的主体结构的安全性是否构成影响的技术鉴定》”,此鉴定报告存在大量有争议的地方,正在讨论求证中。该鉴定的部分重要部分在帖子中有详尽的照片。
       5,引述某网友的疑问。   紫风儿     “ 该类裂缝不影响既有房屋主体结构的安全???”
发表于 2012-8-21 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你们在回复之后,有什么实际行动吗?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