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浴中心给13岁男孩提供性服务,该怨谁
拿着朋友送的免费洗浴票,家住咸阳的陈女士一家和朋友胡女士一家,第一次踏进洗浴广场。昨日上午,当两家人准备结账离开浴场时却被告知,陈女士13岁的儿子鹏鹏,在浴场内消费了由技师提供的“性服务”,浴场要求陈女士为鹏鹏消费的198元买单。浴场凭什么向一个13岁的孩子提供性服务?在得到浴场女技师确实为鹏鹏提供过“性服务”的答复后,愤怒的陈女士当即选择了报警。(华商报8月1日)
显然从整个故事的过程描述来看,13岁男孩的父母感觉非常的愤怒,甚至觉得不可思议;其实有什么不可思议的?我觉得不可思议的包括这对父母自己,怎么可以因为几张别人送的免费洗浴中心票,就为了占便宜把自己未成年的儿子也带入众所周知的淫窝呢?因为地球人都知道,中国的洗浴中心都是情色娱乐场所的代名词,不仅官员知道,警察知道,老百姓当然也知道。按照猎奇记者的描述,13岁的男孩鹏鹏虽然有接近1.8米的身高,但一脸稚气的他看上去明显还是个孩子。昨日,鹏鹏说起自己“被性服务”的经过时,觉得十分羞愧,也很后悔当时没能控制住自己。
既然已经进了这个场所,对一个尚处于青春期初期且几乎缺乏控制力的男孩来说,面对主动脱衣且经验老道的所谓女技师,估计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和本能本身就是道德的理想主义状态,只是不更事的小男孩一时可能忘记了,这短短15分钟的性服务,是需要付费的,于是理所当然的被父母知道了,也就不幸曝光了,还好男孩说女技师总算有点职业道德给他戴了套,按照中国某地派出所所长的名言,戴套就不算强奸了;倒是法律专家们仍有疑惑,法律只规定了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不论是否自愿,都算强奸,但却不包括未成年男孩,可见从法律的角度上看,中国目前确实男女不平等,女人权利地位实在是高,高到连妓女都成了小姐,或者“女技师”,即使不小心被抓到了,也只是“失足妇女”而已。很奇怪搞笑的逻辑,是吧。
所以这事看起来不仅仅要怨挂羊头卖狗肉的洗浴中心,似乎也得怨男孩的父母,年幼的儿子湿了身,这个时候再去报警又有什么屁用呢?要知道警察是不可能真正查封这些情色娱乐场所的,要查封早就查封了。果不其然,对此事表示很稀奇古怪的警方并没有采取打击的手段,洗浴中心仍然照常营业,照常娱乐,只是那名涉事的“女技师”此时此刻失踪了;民警也只是要求浴场尽快联系事发当时在现场的收银员、女经理、“51号技师”和男女服务员到派出所接受询问,浴场声称将尽快找到并通知他们前往派出所。一切都似乎顺理成章,都在顺着和谐社会的逻辑运转。至于洗浴中心的经理,先是赖账,赖账不成干脆声称像“51号技师”这样的服务人员并不受浴场管理,如同浴场厨房一样,属于“外包”性质。这种忽悠其实很职业,恐怕也正是警察需要的答案,于是这件事也就可以一如既往的烟消云散了。
我实在看不出这件案子会真的有什么处理结果,因为除了亲自带自己儿子去洗浴中心占小便宜的父母觉得吃亏了并愤愤不平以外,其它的人都在玩忽悠而已。男孩后悔了,女技师失踪了,经理赖账了,警察则坐在办公室等涉案人自动上门接受询问了,最终灯红酒绿的洗浴中心仍然堂而皇之的张门营业,继续着他们的皮肉营生,可谓皆大欢喜的结果。
显然,洗浴中心给13岁男孩提供性服务从现实的社会环境上来讲,看似离谱偶然,实是必然,作为其糊涂父母,到底要怨谁呢?怨自己?显然不服气,也许真不知道洗浴中心就是妓院淫窝的事实;怨洗浴中心吗?它们也只是捞偏门赚钱而已,全中国每个城市都在做这个营生,就象当年阿Q讲的,你做得、我做不得?年年高调的扫黄打非,结果越打越多,越打越普及,已经到了繁荣娼盛的地步,离情色娱乐合法化的提案通过的日子恐怕也不会太远了。所以怨谁呢?当然真正要怨就怨洗浴中心背后长期存在的、强大的保护伞,其它神马都是假的,都是浮云。看看那家洗浴中心就知道,除了“51号技师”失踪了,其余XX号“技师”都在服务,奈何?
作者:帝国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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