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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25 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维护百姓合法权益,打击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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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关注

发表于 2007-2-2 03: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新闻网—大话四川—眉山论坛 一直关注你们的动态。(请将有关话题发到该站,谢谢合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07-2-19 18:57

                                   帮帮我们全家吧!!

  我是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牟子镇人,黄志刚,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非法插入经济纠纷,错误关押我夫妻2人长达280多天,2006年6月9日被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6月21日逮捕,同年7月又将我爱人帅淑群逮捕,2007年11月9日释放,释放证明上的原因是(现因采取强制措施不当),释放的当日眉山东坡区公安分局就将我们的案子撤销了,但他们一直都没有告诉我们,至使我们每天过着提心吊胆,但惊受怕的生活,直至2007年1月底我们才知道眉山东坡区公安分局已经将我们的案子撤销了,我多次到眉山东坡区公安分局要撤案决定书,他们都不理一直不给,还多次威胁我给我的家人,说如果我们在纠缠此事就要怎么,怎么,2007年2月15日,我们多次努力眉山东坡区公安分局终于同意我们手抄撤案决定书,内容是{眉东公法(2006)247号}(眉山市东坡区公安分局关于撤销黄志刚,帅淑群拒不执行裁定案的立案决定的决定,该案立案管辖错误,根据{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撤销此案的立案决定),在关押期间对我的父母,孩子也没有个交代,我孩子还未成年,父母又体弱多病,养鸡场,养猪场无人管理,鸡,猪,死的死,跑的跑,给我造成了特别巨大的经济损失,导致我们的家庭无法过正常的生活,请有法律知识的朋友给指点,指点,和领导们能管一管哪些公安机关内部的知法犯法的败类,在这里我跪求各位兄弟姐妹将我家的不幸遭遇转贴各新闻媒体网站,我将提供一切的手续,我在此代表我们一家老小谢谢了!! 
                  黄志刚电话13881363488.0833-250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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