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乡下村夫

[民生杂谈] 大家是否觉得国家的法律早该有把负法律责任的14-16-18岁这个界限修改为12-14-16岁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29 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在巴中市平昌县出现的事情让人不解 !相信大家都知道最近几年在中国炒的热门的各种强拆事件,以前看见这种消息还在想这些事没有发生在自己周围,而为此感到庆幸,满足! 当真正切切的发生在自己生活的家乡时。我瞬间觉得那些被暴力强拆和非法强拆的老百姓是多么的无奈多么的可怜!这次在平昌县进行的沙石整治,看似是在为老百姓服务,为老百姓着想!如果真是这样,那这点无可厚非!平昌人都应该举双手赞成! 但是在县政府的领导下,他们的所作所为却不得不让人感到不解,感到悲哀!  拆迁不给拆迁费!不给安置费!让这些企业和上千的工人无路可退!威胁,“谈话”,“莫须有”!阴霾的手段无所不用!
    在他们看来这是一次敛财,创业绩的好机会,可是为了他们个别人的利益,牺牲的却是弱势群体一生的积蓄心血!  
    中国老百姓是很容易满足的!要的就是能在这些不合理的手段面前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合理的交代!可偏偏这些小小要求在这些强权势力看来就变成了无理取闹!变成了违法乱纪!只有讨价没有还价!老百姓和这些人讲道理,他和你耍流氓;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制;你和他讲法制,他和你讲政治;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国情;你和他讲国情,他和你讲接轨;你和他讲接轨,他和你讲文化;你和他讲文化,他和你讲孔子;你和他讲孔子,他和你讲老子 ;你给他讲老子,他就给你装孙子!你要想上访讨个公道,地方官会不由分说把你塞进面包车送到党校柴房里!你要是在网上抱怨几句发发牢骚,就动辄遭遇彪悍的“跨省追捕” 虽说如此!但该说还得说,不然这群人早晚要逆天!,言论自由是一个公民基本的权利!
    可是一些小县城里却总是发生一些让人倒胃口的龌龊事件!利用强权剥取利益!这种事在这类似的小县城里屡见不鲜。老百姓却无处诉苦!难道这些强权势力真的想把老百姓逼得上天无路 入地无门?老百姓要的只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这些话怕是开会就得说的吧!但是各个强权势力真的会把这个当回事吗? 不! 他们个别人早就忘了这些党的核心价值观!利益在前党训在后!这才是他们真正的思想钢印!也许这次费解的沙石厂整治和其他全国那些上了头条的暴力拆迁非法强拆事件相比,在网络新闻多如牛毛时代里!也许这件事不会激起太大的波澜!
    但是要知道的是这些强权势力既然能做一次,一旦他们尝到甜头!他们就能做二次三次!当他们发现这样做没有人关注,没有压力!原来利益可以利用自己的职权轻松获得,原来权利可以这样来使用的时候! 最后哪怕让老百姓叫苦连天!他们也会为了一己私利义无反顾一直这样下去!最后真正痛苦是那些弱势群体!
    不过也就是网络时代,让这些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弱势群体能有发泄不满,和表达自己冤苦的渠道!
    所以还望每一个有良知的老百姓,能够有权约束他们的高人们聚焦这件事情!让社会的善良和法制的正义来纠正这些利欲攻心的强权势力!让他们知道他们不能再无法无天!让社会帮助那些无助的弱势群体,让他们知道世界上还是有不少有良知,能除恶扬善的好人!需要你做的只不过是简单的关注,一个理解的回帖,和一个力挺的转发!

发表于 2013-5-4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发表于 2013-5-6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法律责任年龄分为刑事责任年龄和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14—16分成的三个阶段,小于14岁,无刑事行为能力人,14到16,限制刑事行为能力人,16以上视为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杀人抢劫等8个重罪,年满16岁都是可以判死刑的,
而民事责任年龄则是10—18两个数字分成的3个阶段,
虽然中国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但是我们能看到它的进步,对人的生命的重视,
公民生命是国家利益的最高形式。
现在的社会生活风气的确会有小混混乱行,但是只是少数,还跟地区的教育和发展水平有关,我国虽然不像美国的宪法是刚性宪法,更改困难,但是,也是需要经历严格程序的,从事法律工作的专家们,会贴近社会同时思考这个问题。

发表于 2013-5-7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都是留守惹的祸
12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