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胜阻发现,在今年年初已经召开的地方政府两会上,虽然很多地区都提出了农民工市民化的施政口号,但在财政预算报告中却看不到支持这项改革的资金安排
城市对农民工“取而不予”,企业对农民工“用而不养”的时代正在过去。
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日益升温,农民工市民化也被各级政府提上了议事日程。但是,作为一项要付出成本的改革,“钱从哪里来”的问题显然还没有达成共识。
包括民革、民建在内的多个民主党派都将城镇化作为今年两会的重点提案内容,他们建议中央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财税制度改革以及土地制度改革,把好事办好,防止落入城镇化的陷阱。
剥离户籍福利
民建中央今年向全国政协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深化配套改革推进城镇化可持续发展的提案》。这份提案由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亲自执笔。
虽然2011年中国城镇化率已经达51.27%,但是城镇户籍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却只有35%。大量的农民工实现了地域转移和职业转换,但还没有实现身份和地位的转变。
“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的“半城镇化”现象,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特征。
辜胜阻认为,户籍制度导致城乡两种身份在利益上的严重不平等。有研究表明,户口本上过去曾经有67种城乡居民不平等待遇。
辜胜阻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变得越来越复杂。过去附着于城市户籍之上的福利已经逐步剥离,比如粮票、油票等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早已取消,但现在购房、购车、教育、社保等仍然与城市户籍密切相关。
与此同时,农民也越来越看重附着在户籍上的福利,比如宅基地财产权、土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等等,很多农民进入城市时并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
辜胜阻表示,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剥离户籍制度的福利分配功能,恢复户籍本身的管理功能。“农民工市民化关键不在户籍,而在于如何给他们创造就业岗位、提供住房保障以及实现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辜胜阻说。
民建中央提案建议,户籍制度改革应采取“分类指导,因城而异”的原则,按城市类型、经济规模和人口特征采取不同程度的户籍迁移管制:
对于大城市,既不能关死城门,堵住农民进城,也不能一步放开户籍,让城门大开。对于中等城市,允许有固定职业、在城市工作一定年限者取得城市户口。对于小城市,要向农民打开城门。对于县城和县城中心镇,则要敞开城门,让农民自由进城。
钱从哪里来?
农民工市民化是一项需要付出真金白银的改革,这项改革不仅涉及现有2.7亿多的存量农民工,还有未来大量的新生代农民工,辜胜阻认为解决这些存量和增量农民工的市民化至少需要十年的时间,而且农民工若要享有“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的五项基本的公共服务,需要大量的公共投入。
中国社科院曾经做过测算,今后20年,中国将有5亿农民需要实现市民化,人均市民化成本为10万,广州市也曾做过测算,农民工市民化的人均成本甚至高达100万。
“钱从哪里来”成为农民工市民化遇到的首要问题。在去年末国家发改委召开的工作会议上,东部劳动力流入省份的发改委主任纷纷表示压力很大。中央和地方如何划分农民工市民化上的支出责任,也是各省颇为关注的问题。
辜胜阻也发现,在今年年初已经召开的地方政府两会上,虽然很多地区都提出了农民工市民化的施政口号,但在财政预算报告中却看不到支持这项改革的资金安排。
民革中央一份名为《关于逐步健全公共服务制度,稳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提案》指出,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本应强化属地管理原则,由流入地政府为其提供公共服务。然而,我国现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基本是以各地户籍人口为依据。因此,必须改革和完善现有财政体制,为将农民工纳入属地公共服务体系提供财力保障。
具体而言,首先要实现事权和财权的统一。建议中央以各地所承载的外来流动人口数量为依据,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尤其是财力性转移支付。在此基础上,地方政府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民建中央建议,研究和推广房产税、土地增值税等税收制度改革,确保地方财政有稳定可靠的税源,使得政府摆脱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合理确定土地出让收入在不同主体间的分配比例,将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公共财政进行管理,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效率。
“今年两会上我将重点关注财政预算报告中是否安排了用于农民工市民化的资金。”辜胜阻说,当前必须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确定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成本分担办法,建立农民工市民化的专项转移支付。
分步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上述民革中央提案起草人之一、民革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於忠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过去城镇化以政府主导,赶农民上楼,这样的发展模式是不可持续的。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必须真正实现农民工的市民化。
民革中央的提案指出,全面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要结合实际,以改善民生为首要目标,先下手解决农民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当前,城镇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仍有很大的局限性,农民工子女上学难、农民工难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农民工住房缺乏保障等问题,都严重影响着他们的生活质量,并成为这个群体融入城镇的最大障碍之一。
提案建议对于已经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义务教育、就业培训、职业教育、计划生育等,应率先实现同等对待,而与城市户籍紧密挂钩的低保、保障性住房等,要通过逐步增加和不断完善农民工的公共服务,逐步覆盖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最终达到消除户口待遇差别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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