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唐光银,今年50岁。现在是乐山翡翠国际社区建筑工地的一名农民工,我想向大家讲讲我的遭遇,希望有好心的人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我跟着我的老板雷云峰(犍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地工作已有近15年,从来没有签过劳动合同,现在手残疾了、生活已基本不能自理,老板要赶我走,我该怎么办?我1998年-2006年随老板在犍为县城的建筑工地,2006年老板到乐山承建“翡翠国际社区”便听从老板的安排和老婆一起随他到乐山打工至今。在工作期间不管是脏活、累活还是日晒雨淋,只要老板说了我都会无条件的去完成,别人不愿意做的就叫我去做。出太阳就晒着、下雨就淋着(老板从来没有发过雨衣)要下班了才能回去换衣服。在工地上做过打杂、打振动棒、开修搅拌机、修特吊(几十层楼高没有健全的安保措施都必需去修)、开车(在工地上装各种建筑材料)等,并且经常加班到晚上10点左右。这么多年的工作期间从来没有向老板要求过涨工资,都是老板说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在平时和工友的聊天中了解到我和我老婆虽然做的事情多但是工资却很低。但我也没有抱怨过,因为我心里面一直很感激他,2002年我家发生了火灾生活困难老板帮助过我。在2011的某一天我突然发现我的左手好像比右手小一点,也没有右手有劲,当时也没有注意觉得可能是上班太累了。但是在后来的工作过程中左手就慢慢变得无力、拿不起来东西到至今右手也出现这种症状生活基本不能自理,期间还是像以往一样在工作,吃了很多药,也到很多医院检查过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医院鉴定为残疾(已办二级理残疾证)。公司从来没有过问过,也没有出过任何费用。
2013年春节过后老板叫我来上班,老板明面上安排我去守仓库并在仓库做一些其他事情1000元/月,公司的其他仓库保管工资一般在1400元/月还什么事都不用做,这对于我一个残疾人来说合理吗?私下却叫公司的管理人员或者他本人来叫我滚不要这他这里做了,还找一些乱七八招的东西来让我签字,大至内容是说:“我是自己生了病,然后到这里来求他给我一份工作,他可以随时叫我走人,没有任何责任。”还威胁我说:“让我随便去找谁帮忙都可以,他有的是钱可以请律师和我慢慢玩。”每次老板或者他的手下来都会对我大呼小叫、拍桌子说一些羞辱的话。我现在因为病情加重说话都不是很通畅,不能对他们据理力争,只能默默忍受、忍气吞声。并且老板在工地上安排我的老婆去做那些男人才能完成的工作,只给相当于别人一半的工资,有些东西实在太重了慢了一点还会遭到任意辱骂。每天都在想方设法逼我们自己离开,那么他就没有任何责任。我到底有什么错?我是在这里上班才变成这样的,我就这样离开了让我以后怎么生活?难道我做的这些工作对我的身体没有影响吗?我听别人说像我这样的情况是可以找公司要求经济补偿的,我也到政府部门和律师那里了解过。我既没有钱请不起律师、又没有关系到底该去哪里寻求帮助?
我的电话是:13541910067.希望有好心的人可以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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