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毒“救子”让法律亲情双双受伤2013年10月08日00:05 红网 微博 我有话说
9月30日,有网友在麻辣社区等处相继发帖,称“一对七旬夫妇,在西充县委门前为给儿子申冤服毒自尽”迅速引来围观。华西都市报记者昨日赶赴西充求证获悉:老人的儿子李永奎带着28名闲杂人员到西充县实验驾校闹事,被当地公安局行政拘留,后暂缓执行拘留。西充县公安局副局长郭智表示,网上所传其父母说李永奎被冤枉拘留不实。(10月6日人民网)
因儿子被公安局行政拘留,其七旬老父母竟然在县委门前意图以“服毒自尽”来伸冤,可谓既惊心动魄,让人惊出一身冷汗,更让人怀疑,到底是有多大的冤情,需要用“服毒自尽”如此极端的手段来申述?
看过报道后才知道,原来是老夫妇之子带着28名闲杂人员到西充县实验驾校闹事,被当地公安局行政拘留。这让人不得不疑惑了,只是行政拘留而已,并不算多严重吧,何苦闹出如此大的阵仗,非要让县委鸡犬不宁呢?更何况,这事又不是县委在处理,为啥非要到县委来闹呢?
恐怕事情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一则,之所以到县委来闹,肯定是认为在这里闹更有“影响力”,毕竟县委是一个县的“大脑”,到这里闹,肯定会得到“领导”们的更多关注,那么也就能对整个案子更好地“施压”。
二则,通过报道我们其实可以很轻易地发现,所谓的“以死相逼”,恐怕“演戏”的成分要大一些,在众目睽睽之下,不管是谁,也不会让一个老人真的服下毒药吧,他们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不把我儿子放了,我就喝药。”
所以,老人的服毒“救子”,实则是一次让法律和亲情双双受伤的行为,一方面,在县委门前闹、将压力施在县委领导身上,实际上是对法律的藐视,认为法律和相关单位处理不了这样的“大事”,只有“一哭二闹三上吊”,采用对领导施压的方式,才能让他们心中的“正义”得到伸张。
另一方面,“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而这对老父母却背道而行,以自己带病之体、老弱之身去“服毒救子”为儿子的过错“背责”,对儿子不问青红皂白的袒护,实际上是对自己孩子的溺爱。他们的儿子因为带人闹事被抓,被行政拘留是有关单位依法处理的,这样的袒护,不仅帮不了他,反而是害了他,让他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从而一错再错。
因此,对于老人的服毒“救子”,我们一是要理解,父母爱子心切,做出鲁莽甚至过激的事情很正常,一定首先要保证老人的生命安全,让他们冷静下来。
但更重要的是,法律是神圣和严肃的,绝对不能因为老人的压力和舆论的压力而让步,而是要对此事依法处理。否则,不仅不能还群众一个明白、还相关人员一个公道,反而会让相关单位陷入尴尬境地,更会让更多的人效仿其道,让法律难堪。
文/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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