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莉恩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王洛镇政府在当地一家猪蹄特色餐馆三年欠下70万元白条,以致餐馆老板不得不在店外挂横幅讨账。三年来,王洛镇书记镇长等数百次在猪蹄店进行公务接待,吃完猪蹄等特色菜品,打白条后走人,三年累计已打数百张白条。日前70万元欠款已由王洛镇党委书记韩军红牵头还清,镇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韩军红已经被停职检查。
这一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思索。在去年年底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中,明确提到要大力整治公款吃喝问题,就是在如此严厉打击下,为何王洛镇政府还“顶风作案”?犯下如此损害政府形象的大错。
造成此现象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最根本原因是由于王洛镇政府官员对“八项规定”的认识不足,对政策的了解不够深入,未给予高度的重视。其次是由于“八项规定”政策宣传不到位,中央提出后,未落实到地方或落实时走了样,使得王洛镇书记敢光明正大地打白条欠下巨款。最后是由于上级监管部门对“八项规定”的执行力度不够,监管未到位,导致王洛镇政府穷奢极欲吃猪蹄吃了整整三年。
针对这些原因,政府部门应认真反思,吸取经验教训。首先干部队伍应提高自身政治素质。要认识到公款吃喝并不是一个满足自身私欲的幌子,要杜绝铺张浪费,大吃大喝,提倡勤俭节约,廉洁奉公。其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八项规定”政策宣传,落实干部队伍的思想性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召开专项学习,务必做到使干部群众对政策有全面的了解,使政策得以深入人心。最后上级部门应加强监管,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相关精神。严厉打击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的现象。成立定期检查小组,对下级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进行调查。同时也欢迎群众监督来访,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八项规定”对党和国家机关的建设,对提高政府公信力,对构建和谐社会等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只要坚决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不动摇,此类事件就不会再发生或少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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