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清云淡
近日,温州瑞安聋哑男子小蔡一年多时间跑了6趟民政局登记结婚,都未能领证,女友小梅已有7个月身孕了。记者从温州瑞安市民政局了解到,由于男方不能独立履行婚姻登记必要的程序,“无法表达是否自愿结婚”,按照婚姻登记正常程序是无法办理登记结婚的。(来源11月16日新华网)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第二款非双方自愿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按说温州瑞安市民政局依法依规,在考虑到男方不能明显表达结婚意愿的情况下,不予办理婚姻登记,其做法看起来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
但是,当事双方在一年时间内连续跑了6趟民政局,可见其想要办理婚姻登记的意图是很明确的。同时,记者对聋哑男子小蔡工作单位的负责人柴先生采访时,获知小蔡没有任何智力问题,能挣工资达4000多元。
如此看来,小蔡确实是想办理婚姻登记的,只不过其表达能力有限不能明显表达出意愿。而对于这种情况,当地民政局理当根据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比如,可以派专人上门了解,又或可以请当事双方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出示相关证明,总之,只要以为民服务为己任,以主动帮助的形式,是可以解决小蔡办理婚姻登记的心愿的。
故此,笔者以为,相关部门在为群众服务时,实该提高为民意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变被动为主动,如此方可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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