盆友,首先很感谢您的关心关注!可能你还没有理解透我们为什么要找税务机关及煤电公司再次出来解释?就先请你来看看两年前单位同事的一份投诉回复吧!!!
"看了你在麻辣社区南江论坛发布《南江县地税局希望能就南江煤电公司扣除股东及员工的个税和意外所得税做出一个解释》一贴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根据此规定,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法定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征方式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计征方式。 二、关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开据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我局于次年3月底前对上一年度已缴纳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全部开据了《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同时已送达了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是分人通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才能分人开据《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如果是采取汇总方式申报,就不能进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就无法分人开据《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据查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由于职工人员众多,分人申报工作量大,加之该公司使用的财务软件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不匹配,去年两种申报方式都在采用,可能存在实际已扣税额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中数据有差异。我局第一税务所已要求南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克服困难,想办法,分人通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你单位职工对扣缴税款额度的标准有质疑的,我局欢迎你们将具体情况反映给我局,我局一定查处,一定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四川省南江县地方税务局 2012年10月31日”
回复两年都过去了我们公司纳税人还是没有拿到《个税凭证》以及满意答复,不相信单位的财务软件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系统软件还是不匹配吗?还是按照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计征方式吗?人员众多,分人明细申报工作量大这就是理由吗?税务机关到底有没有不作为有没有监管好煤电公司的税务情况?这样不明不白的按年计算、分月预缴最后到底坑了谁?所缴的税算公司还是算个人的?不是我们不懂法,也许是我们“太守法”了才导致一些老虎苍蝇“招摇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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