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学习期间,女儿在妇产科频繁接诊并为患者做剖腹产手术,签的名却是母亲的名字。近日,达州市卫生监督执法所接群众举报,称达县南外某医院医生的做法令患者迷惑,而作为正式医生的母亲却很少露面。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前往医院妇产科进行了详细调查,在病历记载中发现了事情的蹊跷。医院在剖腹产手术记录单中签名的是李某和王某,李某虽是医院有资格的在岗医生,但只是偶尔到医院坐诊行医,为患者接诊和做剖腹产的手术人却是王某,而王某却不是医院的在岗职工。经调查,李某系王某母亲,王某长期以其母亲的名义在该院从事妇产工作的情况属实。
据执法人员调查,2007年11月中旬开始至2008年2月26日,李某的女儿王某在已经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从达县一乡镇医院以学习名义来到该院接诊病人,并在医学文书中冒签母亲的姓名。根据有关规定,医师实施医疗、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王某替母行医的行为已违反规定。执法人员遂决定对王某进行立案查处。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家还查处了该医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无执业医生单独执业、护士长无护士执业证书、药房人员无药剂师证等违法行为。市卫生监督执法所根据相关条例,责令该院限期整改,并对其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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