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廖四,在大河供电所上班,分配至关门站,负责线路维护等工作,但由于本人户外爱好实在太多,特别喜欢上山套鸟和下河钓鱼等户外活动,常年工作之余的时间均只能在大山上、池溏边或小溪大河里方能找到我,二十天前在关门乡高龙坎电站的蓄水库钓鱼,由于下河步程需要二十分钟左右,本人携带鱼杆超过二十根,另带有帐篷、床垫等一系列钓鱼器材,设备很重,路也非常不好走,我分两次带到河边,在高龙坎蓄水库连续两个昼夜坚守,无一鱼上勾,很是烦火,便回关门街道处理工作方面的事情,鱼杆一直搁在河里,每天早晚两次到河里查看是否中鱼并更换钓饵,终于在第五天收获一条两斤半的鲶鱼,随后便兴致大发,誓言钓不着大鱼绝不收杆,直至今天已经二十三天未收杆,每天依旧早八晚五的查看鱼获。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也未让我有所太多顾忌,也因为本人早上去得太早,下午去得也太晚,故没有让很多周边的老姓看到我的影子,一直以为鱼杆无人值守。直到今天,大河派出所的同志打电话给我说,接到老百姓报案,一钓鱼的放鱼杆在河里,大半个月未见人影,担心是不是掉水库里了!派出所等很多同志在报案村民及周边熟悉路况的村民带领下,爬坡上坎,历尽千辛万苦来到高龙坎蓄水库河边,查看现场。幸运在我放在河边的部队背包上看见了印刻的名字,随后致电关门乡政府查问是否知道此人,乡政府值班人员提供我的联系电话,此时天已近傍晚,我和朋友正在石矿坝河里钓鱼,接到派出所同志的电话后很是内疚;其事情的后果也一直未曾深入考虑过,但回头深思熟虑,确实自己的做法欠妥,自己的做法太不负责任,导致派出所的朋友白跑一趟,费时费力又费钱!同时也希望其它钓友或户外爱好的朋友一定要以此为戒,连续多日垂钓一定要立标志告之过路人实际情况,不要无故误导他人,再出现类似情况!
对于派出所的朋友,廖四深表歉意,让你们百忙之中而担心到本人的安全问题!虽然本文表述有点嬉皮,但歉意是真心的!祝你们工作顺利!
道歉人:廖四
201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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