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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多措并举打击新闻敲诈清除新闻“蛀虫” 还新闻行业一篇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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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9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4月10日电,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通报的中国经济时报社记者站及记者敲诈勒索案中,记者利用新闻采访报道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的确,新闻敲诈行为扰乱新闻采编秩序,损害新闻采编队伍形象,影响新闻媒体在社会的公信力,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新闻敲诈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必须重拳出击打击新闻敲诈,多举措清除新闻“蛀虫”。
严格规范管理。根据中宣部的统一部署,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制订出台新闻从业人员职业规范、加强新闻宣传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报道治理“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违规行为的成效和经验。积极开展舆论监督,组织记者深入采访,揭露社会上假媒体假记者行骗事例。树立主流媒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准则的正面形象。对于新闻单位个别媒体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新闻工作者协会要加强对新闻从业人员的监管监督,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管,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担当。建立新闻从业人员违纪违规档案。
加强队伍建设。加大培训力度,继续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推进新闻从业人员“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发生新闻敲诈、“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违法违规行的媒体和个人,将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该记过的要记过,该辞退的要辞退,该移交司法处理的要坚决移交司法处理。媒体由于疏于管理,导致编辑记者在采访活动中出现“索拿卡要”等新闻敲诈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影响新闻单位形象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抓社会监督,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抓长效机制,始终对新闻敲诈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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