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作为一名准教师,一直以来非常关心关注高坪教育事业发展,同时对高坪为维护基层教师队伍尤其是乡镇教师稳定的一些政策表示疑惑(曾电话咨询过高坪区教育局,得到的答复是原则内在试用期内的在职在编乡镇教师、未满五年的在职在编老师,高坪区教育局均不会开具参加区外考试的同意报考证明,但对于“原则内”这个回答表示看不懂)。在此,我请高坪区教育局、人社局领导公开答复关于新进在职在编老师流动政策的几个问题:
一是2015年后新入职的乡镇老师是否有最低服务年限。如果有,请问是几年,并且在服务年限内能否向区外流动。
二是试用期内的在职在编老师,能否继续参加教师公招考试。如果参加了区外教师公招并入围面试,所在的学校和高坪区教育局能不能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用于资格复审。
三是五年内乡镇老师能不能参加区外的遴选考调,所在学校和高坪区教育局能不能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三个政策事关高坪教师队伍尤其是乡镇教师队伍的稳定,同时与每位新进老师的发展密切相关,敬请各位领导公开明示,严格执行好政策规定,稳定新进教师队伍心态。
感谢各位领导百忙之中的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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